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重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有哪些)其他

合肥市律师 2023-04-08 14:00

1.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有哪些

(一)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股票上市的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

股票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3。

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他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

订立上市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

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三)股票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一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他情况。

2.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点公司法内容是什么

证券从业资格一般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科目2015年8月起开考,目前已公布考试大纲,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教材预计于2016年年初出版。

查看最新证券从业考试教材信息>>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一、公司的种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三)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分公司是指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四)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这是以公司的股票是否上市流通为标准对公司所作的一种分类。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有时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 (五)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这是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对公司所作的一种分类。

凡是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的公司,均为中国公司,是中国法人;反之均为外国公司。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一)合法经营原则 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即具有合法性,包括经营对象、经营方法、经营渠道等都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自主经营原则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享有自主经营权,或者说公司有权依法自主经营,这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的一项基本权利。

公司是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利益、独立的人格,有权独立地作出经营决策,自主决定经营内容、经营方法,组织经营活动,不受来自公司外的非法的干预。 (三)自负盈亏原则 公司对自主经营中所产生的经济后果自行负责,即获得盈利,由公司享有;出现亏损,也由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都是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四)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 公司作为经营的个体,总是在宏观经济的环境中运作,必然要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服从于国家总的经济政策,接受国家依法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

(五)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公司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应当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降低成本,增进效益,提高劳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也就是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要遵循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

3.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重点与难点有哪些

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与监管架构 本章共有三节,分别是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证券市场监管体系、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为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是制定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地位、构架和体系,构成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若干法律文件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 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中的国家法律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于《刑法》,证券从业人员应重点掌握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及金融诈骗罪。对大纲所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是本章的一个难点。

第二节为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主要内容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证券市场监管的对象、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原则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的方式与手段、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和自律性监管机构。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派出机构─证券监管办公室,自律性监管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第三节为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是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证券交易市场的监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对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监督、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证券投资者的监管以及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等。这里既有对一般性概念的介绍,又有对我国具体情况的说明,从业人员对两方面均应掌握,并应以对我国目前监管立法和实践的了解作为重点。

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包括对操纵市场的监管、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和对欺诈客户行为的监管。我国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主要以《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为依据。

该办法对我国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4.证券从业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的重点是什么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对推介、定价、配售、承销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存在违反相关规则规定情形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5.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有哪些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法律:证券法、基金法、公司法、刑法对证券犯罪的规定、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律地位: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

生效时间: 1999-7-1 开始实施。 调整对象: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覆盖范围为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监管 核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构成: 12 章构成,包括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 证券交易 一般规定:交易的合法性、场所、价格确定原则、交易方式、禁止融资融券、限制、帐户保密制度、收费公开制度、特定交易报告制度; 上市:股票、债券上市制度及程序、暂停或终止 持续信息公开:内容、原则、方式、监管 禁止行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等 交易的禁止行为 禁止为客户卖出其帐户上未实有的证券或者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 禁止将当天接受客户委托或者自营买入的证券又在当天将该证券再行卖出; 不得违背客户的交易意愿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 禁止未经客户的委托,买卖、挪用、出借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者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 不得接受全权委托,或者对损益作出承诺; 不得操纵价格、制造证券交易的虚假价格、交易量; 不得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禁止编造或者传播影响交易的虚假信息。

上市公司收购 收购的方式 要约收购的程序,要约收购的期限规定 协议收购的程序 收购活动的监管 收购中的国有股 从业人员管理 证券经营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伪造、编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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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历年真题 [视频讲解]

2018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精选及详解

2017年4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2017年2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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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视频讲解]

2015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视频讲解]

7.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有哪些重点考点

基本内容:本章主要介绍了股票的特征和类型,股票的价值与价格,然后重点介绍了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最后结合现实,介绍了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学习要求: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 熟悉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不同含义与联系;掌握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影响股票价格的主要因素。

掌握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原则和剩余资产分配顺序;熟悉股东参与权、控制权、优先认股权等概念。 熟悉优先股的定义、特征;了解发行或投资优先股的意义;了解优先股票的分类及其各种优先股票的含义。

掌握按股份类别划分的各种股份的概念;掌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的含义;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红筹股等概念。 ? 第一节 股票的特征与类型 重点内容: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

考点分析: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此获取利息和红利的证券。 股票是有价证券、要式证券、证权证券、资本证券、综合权利证券。

股票具有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永久性和参与性。根据不同标准,股票可以分为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

? 第二节 股票的价值与价格 重点内容: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不同含义与联系;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系与区别;影响股票价格的主要因素。 考点分析:票面价值就是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帐面价值就是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资产的价值,清算价值是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内在价值是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围绕理论价格上下波动。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有很多,经营状况和宏观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心理因素、证券主管部门的政策措施、人为操纵因素都会影响股票价格。

? 第三节 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重点内容: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原则和剩余资产分配顺序;股东参与权、控制权、优先认股权等概念。优先股的定义、特征。

考点分析:普通股票股东有重大决策参与权、公司盈余和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是先弥补亏损,然后提取法定公积金,然后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分配普通股息。

股利分配原则是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不能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无力偿债时不能支付股利。剩余资产分配按照下列顺序: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再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

优先股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特征有股息率固定、股息分派优先、剩余资产分配优先、一般无表决权。

按照不同附加条件,优先股可以分为不同类型。 ? 第四节 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重点内容:按股份类别划分的各种股份的概念;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的含义; 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红筹股等概念。

考点分析:我国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将股票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等不同类型。国家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社会公众股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外资股指股份公司向我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A股指境内上市的股票。

B股指境内上市外资股。H股N股S股L股都是境外上市外资股,依次为香港、纽约、新加坡和伦敦。

红筹股指中国境外注册、香港上市但主要业务再中国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权益来自中国内地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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