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律知识其他

南宁法律咨询 2023-03-30 01:51

1、证券发行是否有条件限制?

答:证券发行的核准或审批、发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未经注册或核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行证券。

2、股票发行价如何确定?

答: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3、股票发行的溢价款如何处理?

答: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4、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的用途?

答: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经营、转增为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5、证券交易场所?

答: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国务院批准的交易场所。

6、证券交易方式?

答: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集中交易或批准的其他方式。

7、证券交易形式?

答:现货交易、期货(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等。

8、账号保密义务?

答: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资产托管机构等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9、短线交易禁止,其法律后果是?

答: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买入后6月内卖出,卖出后6月内买入,其收益归公司所有,但不是交易无效。若董事会不遵照执行,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提起诉讼。

10、中介组织买卖股票的限制?

答:财务顾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机构和人员,服务期内和满期后6月内,不得买卖;相关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之日或进行相关工作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

11、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是否可以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

答:可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12、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的公布?

答: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交易所公布即时行情,未经交易许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发布即时交易行情。

13、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的禁止?

答: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从事证券交易。

14、禁止操纵证券交易,操纵市场的具体行为方式表现?

答:(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4)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6)对证券及其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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