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停车场收费管理的条例)其他
1.关于停车场收费管理的条例
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收费合理,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场(库)的收费管理。
3.职责
******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4.内容
******收费依据
******《深圳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保管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加强市机动车辆停车管理的联合通知》
******《深圳市机动车辆保安统一收费标准》
******停车场(库)收费
******固定车位的收费一般按月收费。
******对于需使用固定车位的业主,管理处应为其办理月卡,业主凭卡进出和使用固定车位。
******财务内勤每月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临时车位收费
******临时车位收费一般按小时收费。(详见收费标准)
******当业主或外来车辆需使用临时车位时,车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有序整齐停靠在临时车位。
******车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并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收费完毕后,收费员应将收费票据交给车位使用用人,由收费员每日下午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
******注意事项
******车场(库)须张贴收费标准。
******车场(库)之固定车位,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2.小区停车收费标准2020国家规定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此部分车位业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如用于出租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在小区停车的时候需要注意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要求,不可以随意停放车辆,在驾驶的时候需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人的安全,在停放车辆的时候不可以破坏公共设施。
停车离开之前需要熄火,拉手刹,拔钥匙,最重要的是拉手刹,不拉手刹会有溜车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对汽车和他人都会造成安全隐患。 汽车的轮胎是汽车最重要的部件之一,停车的时候需要将车轮回正,否则长时间下去会影响汽车的助力系统,或者导致汽车前轮主销的倾角,当方向盘转动一定角度的时候将汽车抬高了,汽车的轮胎和汽车的悬架系统共同缓和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受到的冲击,导致汽车的转向系统受到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收费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3.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的法律问题
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
但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
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4.收费停车场的责任和义务
这位朋友给你提供一点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首先在立法上,我国对此类情况并没有明确的专门法律或规章加以规范调整,也没有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对此类情况产生后各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进行任何界定和划分,因此关于此类案件的判决五花八门。
就大多数过去的案例我感觉属于保管合同。 停车场的管理者应负的法律责任依停车场的不同类型有所不同.停车场“有偿保管”的 ,则负有保管责任 ;“无偿保管”的 ,则要自证无重大过错才能免予承担责任。
自称与车主之间是“车位租赁关系”而不负保管责任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你说的情况显然是有偿保管 这里给你提供点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369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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