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工业遗产相关法律法规(工业遗产的保护规划)其他

山西法律咨询 2023-03-14 07:51

1.工业遗产的保护规划

现行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在有关工业遗产的保护方面不够明确和完善,有待在进一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加以充实。因此应尽快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使经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遗产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同时,鉴于工业遗产既是文化遗产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立法保护方面应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以使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得到切实的保护。并应设立专家顾问机构对工业遗产保护的有关问题提出独立意见。当前,工业结构调整速度加快,必须对这类调整给工业遗产带来的潜在威胁进行预测,同时制定能够快速应对的各项程序,以防止工厂关闭停产后导致重要遗产元素被拆改、损毁或破坏。在未进行认定的情况下应立刻停止正在发生和计划中的对工业遗产的拆改行为。一旦工业遗产受到威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具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加以干预、制止。

2.国家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颁布了哪些法律 法规

您好,

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行政法规有:《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建设部、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另外各地有不同的地方性法规,建议查阅当地人大网站。

希望对您有帮助。

3.有关遗产的法律文件内容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权利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1] 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权利实现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权利丧失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上述各项的具体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如有帮助,望采纳!

4.关于遗产的法律说明

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l)公民的合法收入。

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

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5.关于遗产的相关法律知识?

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有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父母对于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立遗嘱来进行分配,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对子女平分,也可以对有的子女多分或少分,还可以全部财产只分给某个子女,而取消某个或某几个子女的继承权.二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实行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对遗产进行平均分配.没有性别差别.但是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对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

至于出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法律原则,子女都享有同等的出席权,不能随意剥夺子女对父母尽孝的权利.

6.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应具备哪些法律条件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8日经国家文物局第20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2月8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更好地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的责任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及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 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实行国家、省、世界文化遗产地三级监测和国家、省两级巡视制度。

监测包括日常监测、定期监测、反应性监测;巡视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巡视。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制订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反应性监测;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巡视。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世界文化遗产进行定期监测、反应性监测,及定期或不定期巡视。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日常监测。

第四条 日常监测的内容包括文物本体保存状况、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自然、人为变化、周边地区开发对文物本体的影响、游客承载量等。 定期监测是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每五年对世界文化遗产实行的系统监测以及每年对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或者《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的世界文化遗产进行的重点监测。

系统监测的内容包括对保护规划执行情况、遗产保护、管理、展示、宣传等情况的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内容包括对保护存在问题采取的解决方法及成效的监测。 反应性监测是针对保护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的一种专门监测,内容包括对威胁到遗产保护的异常情况或危险因素进行监测。

第五条 国家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对遗产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视,巡视内容包括审核监测结果,检查保护、管理状况,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须于每年1月将上年度的日常监测报告上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须将审核后的年度日常监测报告于每年3月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并按照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定期监测报告。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监测结果。

延伸阅读
  • 遗产分割时应本着什么原则进行?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这是发挥遗产实际效用的原则,即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充分考虑遗产的实际效用,以有利于生产经营和各继承人的生活需要,有利

  • 遗产是否优先清偿债务

    遗产是否优先清偿债务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未清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应该优先清偿所欠下的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须查明遗产范围

      【案情】  高某生前欠蔡某10万元,蔡某对高某的儿子高某某提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之诉,法院判决高某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却未查明遗产范围。高某某亦辩称无遗产继承。执行中,高某某以被执行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