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取得短期借款的处理;第二,短期借款利息的利息;第三,归还短期借款的处理。
(1)取得短期借款的处理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科目应按债权人以及借款种类、还款时间设置明细账。
(2)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这是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重点。掌握三点:一是利息的支付时间。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同本金一起支付。二是利息的入账时间。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三是利息的核算账户。短期借款利息一律计入账务费用,预提利息的,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账户。利息直接支付的,于付款时增加财务费用,并减少银行存款。
(3)归还短期借款的处理
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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