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购买商铺法律法规(长沙购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其他
1.长沙购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注意虚假广告房地产虚假广告是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广告,欺骗购房者。
按照相关规定,广告应载明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应当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及其有效期,应以该房地产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房地产广告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装饰内容。
二、注意按揭问题按揭问题主要分两种:一是某些开发商推出零按揭、一成按揭等卖房措施;二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售罄,盲目为那些并不具备还贷能力的购房户贷款提供“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按揭比例最高不得超过80%,零按揭、一成按揭不过是开发商将合同上的房价提高,虚报给银行。
对购房者来说,虽然暂时少付了房款,但合同金额的增高意味着要承担更高的房屋契税、维修基金、保险费等与房屋总价直接有关的费用,得不偿失。 三、注意合同签订的补充条款问题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经政府部门审查过的格式合同,但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在购房合同上空白的地方签订补充条款,或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补充协议,以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损害购房者利益。
四、注意房屋配套设施问题很多房子都是预售的期房,房屋的规划和配套基本都是看开发商的设计图和规划图。但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到实际交房时,不少规划都变成了空的,配套设施要么没有,要么质量和数量大缩水。
五、购买期房时注意开发商证照问题因所购买房屋是预售的期房,购房者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就应该尤其注意,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和根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六、注意所购房屋是否已经抵押实践中许多购房者在买房后发现所买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已经在银行进行了抵押,导致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甚至房屋被银行优先受偿,而此时如果开发商卷款逃跑,购房者将血本无归。 防范措施: 选择有实力的口碑较好的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并向土地登记部门、房管部门查询土地或房屋是否已经设定抵押,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及时备案。
七、交房时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三书一证一表”“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开发商交房的必要条件,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收楼文件,就视为对房屋质量的认可。
2.购买商铺投资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购买商铺前要注意的六个问题
1、买商铺之前多调查。买了商铺,你并不意味着你就旱涝保收、坐享其成了。你要调查,面积一样的商铺适合什么样的商业类型?周边的消费水平,能支撑什么水平的品牌?在保守估计的营业额基础上,预期的租金水平能不能让商家盈利?你是个人投资者,不需要像机构投资者那样撰写投资报告,但你的心里得有本清晰的账。
2、尽量不买商场里的商铺。 不买产权分散的商铺,只买独立的商铺。商场要是整体情况很差,你的铺子卖也卖不出去,租也租不出去。那种小产权商铺看起来成本低,其实投资的变数很大,产权分割出售后,很难统一所有投资人的意愿去经营,而且极容易出现恶性竞争,最终沦落成小商品、小集市式的商场。
3、要有商铺的风险意识。开店选址,要有前沿的目光,有钱的可以投资买店铺,但是选择买店铺一定要注意几点,现在不是“一铺养三代”的时代,如果运行不畅,有可能“三代养一铺”。
4、买商铺要有前瞻性。并不是所有的好地点都一定好赚钱,有时遇到市政规划变动,热闹的地段也有可能变成冷僻之地,而许多正在开发中的地段却有着极大的投资空间。因此,买商铺在选址时要眼光放远些,多了解该地区将来的发展情况。当然,除了关注市政规划外,还要注意该地区未来同业竞争的情况。并不是所有的好地点都一定好赚钱,有时遇到市政规划变动,热闹的地段也有可能变成冷僻之地,而许多正在开发中的地段却有着极大的投资空间。因此,买商铺在选址时要眼光放远些,多了解该地区将来的发展情况。
5、看准客流和潜在客流。商铺选址一定要注意周围的人流量、交通状况以及周围居民和单位的情况。对经营小型商铺的创业者来说,客流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收入的多少。因此,选择地理位置优越的商家投资收益较高,但好地段也意味着价格较高,竞争激烈。相对而言,社区商铺与沿街店铺的客流量稳定,投资回报平稳。至于郊区住宅的配套商铺客源已经固定,就必须从经营上多下工夫了。
6、买了商铺,不是就此捧上了“金饭碗”。 对商铺投资的复杂性,投资价值组成、投资回报所需的技术条件等等,都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很多商业在销售时热热闹闹,然而运营很长一段时间后,却仍是一片萧条。即使过了正常的1-2年养铺期,也看不到希望在哪里。
3.购买商铺30年使用权合法吗
现在新兴市场推出的一手商铺,基本是两种,一是卖独立产权,一是卖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其实风险不是绝对的,只是有一定合同保障后的相对性风险,具体看合同怎么定了。
至于楼主提及的那种模式,我是不建议买的,除非开发商和你签订三十年的包租协议,否则是没有任何保障的:租赁合同三年一签,如果三年后这个市场没有做出来,那开发商还会和你签?如果市场做出来了,很火爆,你有的只是使用权,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割到户的独立产权,那你的铺位也不是绝对受保障的,开发商还是可以移位甚至强用的,这也是小产权不受保护的特性,相当于你只是小股东,没办法参与并改变公司的行政决策的。
所以,建议楼主,买使用权的,务必买承诺包租到底的;有独立产证的,就自己考察市场,衡量后再买。
4.我想买商铺是一个商场里面的商铺要注意哪些事项
从相关法律文件即合同的角度,应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1.在商铺买卖合同中,应对产权办理更名的时间作出明确的约定。因为如果产权未进行转移,那么在收取租金时只是基于合同中的约定未免太苍白无力,有可能会对预期收益的计算产生影响。
2.争取与开发商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因为作为商业物业的开发商,其应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和偿还能力,一旦经营目标不能实现,可以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去约束开发商。
3.如存在经营公司,争取在商铺买卖合同的附件中对开发商选择的经营公司作出相应约定。如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选择权、收益不能兑现的救济权、违约责任等。这样就避免了开发商的“金蝉脱壳”,即便是将来经营出现问题,也可为自己准备一个补救的途径和措施。
4.为了保险起见,投资者还可要求开发商对委托经营合同中的收益作出连带保证。如基本收益实现不了或物业、经营公司无能力兑现租金,则开发商对租金的返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为防止租金被占用或日后管理出现混乱,在购买商铺时,应要求在一定条件下由开发商牵头组成业主自治组织,返还的租金在业主自治组织和经营公司或开发商的共同监督下,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以最大限度。 从相关法律文件即合同的角度,应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1.在商铺买卖合同中,应对产权办理更名的时间作出明确的约定。因为如果产权未进行转移,那么在收取租金时只是基于合同中的约定未免太苍白无力,有可能会对预期收益的计算产生影响。
2.争取与开发商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因为作为商业物业的开发商,其应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和偿还能力,一旦经营目标不能实现,可以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去约束开发商。
3.如存在经营公司,争取在商铺买卖合同的附件中对开发商选择的经营公司作出相应约定。如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选择权、收益不能兑现的救济权、违约责任等。这样就避免了开发商的“金蝉脱壳”,即便是将来经营出现问题,也可为自己准备一个补救的途径和措施。
4.为了保险起见,投资者还可要求开发商对委托经营合同中的收益作出连带保证。如基本收益实现不了或物业、经营公司无能力兑现租金,则开发商对租金的返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为防止租金被占用或日后管理出现混乱,在购买商铺时,应要求在一定条件下由开发商牵头组成业主自治组织,返还的租金在业主自治组织和经营公司或开发商的共同监督下,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总而言之,作为商业地产的一种类别,产权商铺的投资和经营有其独有的特殊性,对于社会众多中小投资者来说,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新生事物。“商铺有风险,投资须慎重”应是投资者需牢记的警示。我们相信随着市场的成熟和法制的日益健全,商铺会成为像预售或按揭等房地产产品销售方式一样的,为我们所熟知、认可和接受的房产销售模式。
5.商铺有几种产权 购买时需注意哪些呢
1.产权分割,意味着“东家”多了,招商及相关谈判就从双边会谈变成了超多边会谈,这是个可怕的概念。无论是带租约商铺模式还是先售后租模式,都对供应商的引进及后续经营管理都没有提出很好的解决办法,为合约到期或者管理不善导致合约提前中止之后埋下隐患。
4特点
2.在市场交易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事物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尽管如此,有意购买小产权房的仍不乏人在。他们并非不知小产权的风险,却表示“只是自住,又不上市交易”。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也表示,以往小产权项目并非没有被勒令强制拆除的先例,部分小产权项目停工或停售就有这方面政策的考虑。
消费者即使是自住需求,购买小产权项目仍需谨慎。另据业[1]内机构估算,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是出于投资的考虑。业内人士傅硕指出,虽然表面看小产权项目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交易,但在实践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较活跃,此时一般采用的是双方当事人默认原则。只是这样一种交易缺乏法律上的公信力,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在寻求法律保护时会遇到更多障碍。
以租代购似更稳妥
3.小产权的项目之所以受到限制,一方面是怕其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保护耕地等农用地考虑。但因为存在巨大的利益落差,单纯地通过行政手段来强制规范可能不会起到特别好的效果,最好仍从市场角度解决。
实际上,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也分可建设用地和耕地等不同用途,对于可建设用地,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可以纳入开发建设的整体规划,建成的房屋如果是农民购买仍可按小产权办理,如果是城镇人口购买则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这样,乡产权的房子只要不是侵占农民耕地等农用地的,都可采用这种模式。这在一些地方进行新农村建设中也作为一种途径在尝试和摸索。
如果在土地性质不能转变的情况下,既要发挥城市郊区富余宅基地的用途,又解决住宅市场供需矛盾的问题,以租赁的形式为好。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住宅,以短期或较长期出租给城市居民,签定合同,到期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续租,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发生变化,可以退租。这样既保证了农民的收益,又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6.商铺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商铺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一、调查店面的档案 租店面之前,到该店面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一查产权登记情况,要确认: 1、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
这样你租的店面才可以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产权人是谁。这样可以确保你不是在租其他第三人的房屋。
3、该房屋有没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 装修期间的租金。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 按合同约定承担。
但“免租装修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所以,你在租房是要去谈,把这个期间谈出来。谈不出来怎么办?租还是不租自己看着办。
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三、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主要是为了对付不守约的承租人的。
你守约,押金就跑不了。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
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
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这些税费由谁承担或分担的比例。 就像卖房,一般来说都约定的是卖家要缴的费用由买家出。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五、营业执照 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六、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新搭建的建筑)的处置方式。 七、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 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 的权利。
签定合同之后的问题 八、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租赁登记要注意的问题: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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