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合规性评价的评价)其他
1.合规性评价的评价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4.5.2 合规性评价
4.5.2.1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这可以和4.5.2.1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2.合规性评价应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内部涉及的各专项管理,包括党群工作,实际上都有一个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客观需要,如何卓有成效、全面、定期地开展类似合规性评价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在具体工作中,各级管理者会考虑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贯彻落实,但是,与有意识、有计划地开展合规性评价工作相比,存在明显差异,一是还没有将这种与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要求,上升到一定的认识高度和管理高度,有点仅作为企业管理的“自选动作”,因人而异;二是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三是由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够全面,难免法律风险的隐患存在,主动防范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因此,在企业全面推行合规性评价工作很有必要,意义重大。
(一)全面开展合规性评价,有利于提高普法工作绩效,促进学法与用法的密切结合。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0年已是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收官之年,即将转入第六个五年规划。作为企业,要针对自身实际搞好普法工作,重点要把握的是学法是前提,用法是核心、是落脚点;学用结合,才能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既能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能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提高普法的绩效,全面开展合规性评价不失为促使普法工作达到学用结合的一项具体好措施:第一,具有规范性,《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对合规性评价提出了具体的步骤和的方法,包括识别、应用、评价、持续改进等项工作,评价内容既包括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更注重执行的有效性,环环紧扣。据此运作,既能够与国际标准化ISO管理规范接轨,也促使学法、用法有效融合,使依法管理工作更为严谨、细致、扎实。第二,具有系统性,包括党群工作在内的企业各专项管理全面开展合规性评价,则能够覆盖企业全方位,有效防止适用于各个管理专业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漏缺项,全面落实国家对企业的法制监管。第三,具有协同性,合规性评价工作从单一的环境管理体系中运作,扩大推广至企业内部各个专项管理,成为管理工作的共同要求。
(二)全面开展合规性评价,有利于提高各方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提出的合规性评价,旨在通过核查、对比的方式,客观地分析了解自身环境管理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
3.合规性评价的介绍
企业或者组织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的一项管理措施。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认识的不断深化,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由此促进了各国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1996年,国际标准化企业颁布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经修改,形成了现行的《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我国以《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等同采用。
4.如何写好合规性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概述。
简要介绍本审核年度中,与本企业重要环境因素管控相关的法规、标准、相关方要求的变化情况。写好概述,要求执笔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功底,熟悉所在行业的法规、标准要求,熟悉所在企业适用法规、标准及相关方要求,熟悉并及时跟踪(或追溯)适用法规、标准及相关方要求的变化情况。
第二部分:上一审核年度,内、外审与环境管理相关的NG纠错情况,是否关闭?
第三部分:评价内容评价报告的重点。一般分以下几方面阐述、评价:
a.重要环境因素管控的合规性评价;
重要环境因素管控一般通过环境管理方案、证实性运行记录、监测报告以及相关方证言的形式来反映,参加评价的人员通过对照适用的法规、标准、相关方要求很容易作出:重要环境因素管控措施是否适宜?重要环境因素管控执行结果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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