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师德考核法律法规(师德师风法律法规内容)其他
1.师德师风法律法规内容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职业要求: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法律法规有哪些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拓展资料1、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
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参考资料:十堰教育信息网- 严守师德“十条禁令”。
4.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关系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除了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优化和提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以及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扩展资料
有关教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依法执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1.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2.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
3.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一、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三、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6.教师依法执教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老师执教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
主要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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