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转为出让相关法律法规(要如何由划拨变成出让)其他

律识 2022-12-04 09:17

1.要如何由划拨变成出让

1、如果是单位或企业用地需先向所在地国土资源局打转让申请或补交出让金申请,与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普通的私人房子直接找到国土局权属登记中心办理出让合同后在进行土地证变更就可以。

3、个人的转让国土局直接有这个程序,找一个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出你的土地价格,然后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扩展资料

划拨土地:

1、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3、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计算方法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划拨土地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土地出让金

2.划拨土地能转成出让土地吗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3.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划拨土地出让金标准: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拓展资料:

划拨土地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5、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6、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7、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参考资料:

土地出让金--百度百科

4.要如何由划拨变成出让

划转出必须得有政府或者国土相关部门给予批准

中国土地法明文规定不同土地范围批准权利机关不同

你这种祖业政府行为还房,可以找当地政府申请划转出

政策嘛,不是很清楚,划拨是国家无偿给你使用,你要变成出让土地应该可以申请的

当地政府批准之后你可以到当地国土局向国家补交出让金办理出让土地

当然当中会产生土地宗地图测绘费,土地评估费用,以及契税等相关税费

还有工本费等等。

出让金由土地估价报告中出让价格减去划拨价格补交不得低于土地价格的26%

所以出让金和税费应该是产生的最高费用,所以楼上的回答可能也有一点道理的

呵呵,但是如果宗地不是很大,应该不会很昂的、

匿名这位是房产师?你的回答很专业,

但是我觉得有些我不太认可划拨用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应该说是没有转让权及抵押权

所谓的转让,是向国家土地小金库补交出让金及相关地方税费后,转为出让用地后取得转让权

而抵押权在划拨用地他项权利中是不享有的,通过批准抵押按揭的是地上的建筑物

也就是房产评估师评估的那部分建筑物的价值

楼主的问题应该是房改房

是从集体宅基地变为

另外你说的出让用地土地证过户,也就是转让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应该是房产的?

出让土地证使用权转让应该是按土地价格的万元百分比吧?地方不同?

还有出让土地的使用年期

住宅用地是70年,到后续年期应该按当时国家法定标准补交

很多住宅用地未交纳是因为未使用他项权利

地籍工作不够完善才未作清理

楼主的问题应该属于房改房问题

应该是集体的宅基地经过拆迁变为划拨用地

我不知道我的固执是不是正确的,因为我觉得匿名的这位老师比较专业

还要请教

希望看到我的回答如果有异,请给予指教

匿名这位是房产师?你的回答很专业,

但是我觉得有些我不太认可划拨用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应该说是没有转让权及抵押权

所谓的转让,是向国家土地小金库补交出让金及相关地方税费后,转为出让用地后取得转让权

而抵押权在划拨用地他项权利中是不享有的,通过批准抵押按揭的是地上的建筑物

也就是房产评估师评估的那部分建筑物的价值

楼主的问题应该是房改房

是从集体宅基地变为划拨用地

另外你说的出让用地土地证过户,也就是转让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应该是房产的?

出让土地证使用权转让应该是按土地价格的万元百分比吧?地方不同?

还有出让土地的使用年期

住宅用地是70年,到后续年期应该按当时国家法定标准补交

很多住宅用地未交纳是因为未使用他项权利

地籍工作不够完善才未作清理

我不知道我的固执是不是正确的,因为我觉得匿名的这位老师比较专业

还要请教

希望看到我的回答如果有异,请给予指教

5.国有划拨土地证如何转为国有出让土地证

国有划拨土地证转为国有出让土地证方法如下:

1、如果是单位或企业用地需先向所在地国土资源局打转让申请或补交出让金申请;

2、个人的转让国土局直接有这个程序,找一个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出你的土地价格,然后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与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普通的私人房子直接找到国土局权属登记中心办理出让合同后在进行土地证变更就可以。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需根据以下四种情况核收:

1、是房改房上市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按办理时的标定地价10%计收;

2、是历史遗留问题依据按广府发〔2008〕39号按评估基准日的出让价与划拨价差额的40%计收;

3、是己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按广府发〔2011〕10号计收;

4、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申请办理时出让价与划拨价差额的100%计收。

参考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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