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途径有哪些其他

法小识 2022-12-03 12:38

一、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意义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随后的条款上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可见在行政处罚的三种程序中,行政机关都有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义务,当事人都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见第三十二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寻求救济权。因此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这样既可以让当事人陈述申辩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维护自身的权益,又便于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案情,综合判断案件的真实情况。

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途径

(一)事前告知的途径

采用简易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采用调查人员口头告知方式,在调查人员对案情基本情况调查完毕后,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直接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根据调查情况和取得的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合理合法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而采用一般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则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案件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延伸阅读
  • 编造一家7口吃野生菌被毒死者被查处

    本文转自【公安部网安局】;近日,云南昭通网警工作发现,一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吃野生菌一家7个人全部死完”的视频,有网民在评论区询问此事真实性时,发布者回复“真的,千真万确”。经核实,近日当地未发生人员

  • 男子地铁穿病号服拍摄 乘客惊慌躲避

    来源:央视网央视网消息:据“石家庄轨道交通”公众号消息,6月28日14时40分许,史某某(男,26岁)和赵某某(男,18岁)为博取网络流量,在石家庄地铁1号线列车车厢内身着病号服和绿巨人连体衣互相拍摄

  • “寒假作业丢巴黎”,被公安部作为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公布

    据公安部消息,去年12月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统一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排查网络谣言线索8万余条,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1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0余名,行政处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