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的法律法规(请问那条法律规定法律的追溯期为两年)其他

刑律通 2022-11-30 04:25

1.请问那条法律规定法律的追溯期为两年

1,2年应该指诉讼时效而非什么追诉期。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在这一法定的期间内,如果不行使权利,其主张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2,诉讼时效分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该二年即为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特殊情况:⑴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⑶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⑷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这四种情况适用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3,除此以外,还必须提到一个与此相关的重要概念??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4,就 所提出的问题而言,借贷纠纷适用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如果借条到期后的两年内,权利人既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直接向借款人催要过借款,而借款人也没有承诺偿还或者曾经偿还过一部分,那么作为出借人要求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将丧失,即 所说的失效。反之,权利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2年,且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

5,但时过物非,为了能及时、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相关的证据消失,最好还是尽快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宜。

2.食品农产品追溯法规标准有哪些

食品追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281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一〔2015〕280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一〔2015〕194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肉类蔬菜及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4]6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专用标识使用规定(试行)》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印发《肉类蔬菜流通批发自助交易终端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零售电子秤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的通知(商秩发[2012]414号)商务部关于印发《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等技术规范的通知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农产品追溯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农办垦[2011]24号)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农办垦[2009]39号)地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5〕1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5号)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2016-02-01实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的通知(皖食药监科秘〔2015〕549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15年版)》的公告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

3.我国法律规定,最长追诉期是几年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时效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最长诉讼时效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的特点表现在:

1、其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各类民事法律关系。

2、其时效期间是20年。

3、其适用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内获取法律保护。这不同于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作为适用前提的其他诉讼时效。

4、其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而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但是,其他各种诉讼时效则可以适用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上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因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5.关于法律追溯期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1、如果已经立案就是过了多久都需要追诉。

2:刑法是预防犯罪的,要求主观有责性,才能起到让其他社会成员遇见自己法律后果从而起到预防犯罪作用,并通过刑法震慑其他潜在的罪犯。其次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也是防止本人再次犯罪的可能。

3、刑法需要体现人道,刑法是为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而制定的,不是为了对付某个恶棍单独订立的,所以在达到刑法本身功能的情况下需要考虑人道,因为社会类学科需要符合社会成员普遍的价值判断标准。

6.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7.规定的法律有效追诉期是多少

1、他所从事的公益事业(捐款行为),可以成为法官对其裁量刑罚的一个参考因素。

2、可是因为其毕竟是一条人命,虽然过这了十三年之久。不管其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都是在追诉时效内的。

(1)只要当时被害人的家属有报案,或公安机关有立案的话不管过了多少年都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2)假如(我一般都不这样分析的,因为刑法都是以事实以依据的,不允许有如果或者假如的情形)就算我上面说的都不存在,公安机关也没有立案,被害人的家属也没有报案。那就以我国的有关这方面的追诉时效来分析。

a.故意杀人的最高刑罚是死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吧。

b.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最高刑罚也是死刑,那么追诉时效也是二十年哦。

不过只要你认真有看过这个案件全部的报道,你就会知道国家司法机关是依据我所列举的具体哪一种情况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

8.法律对于追溯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不 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四)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 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 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分子1个月内连续盗窃10次属于犯 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犯罪分子将被害人非法拘禁了 1个月属于犯罪有继续状态, 这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次盗窃、非法拘禁的最后1天,亦 即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

如果犯罪人在2002年3月10日犯抢夺案,假如追诉时 效是5年,而在5年之内的2007年3月7日又犯抢劫罪,那么前罪抢夺罪的追 诉时效就要从2007年3月7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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