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悬赏广告法律效力的三视点其他

赵律师 2022-11-15 11:23

对此种观点,首先应明白“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是把旨在产生一定效果的内心意思发表出来的行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应该分析意思表示的主观要件,即效果意思、表示意思、行为意思。如果这三个要件都具备,则意思表示真实。对广告人来讲发出悬赏广告就希望发生一定效果,与拾得者达成契约,即效果意思;他一旦发出广告,就知道这对他意味着要付出一定的报酬才能取回遗失物,即表示意思;广告人有发布这个悬赏广告的想法,事实上也发布了,则是有行为意思。由此可见,广告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至于广告人发布这个悬赏广告的原因只是动因问题。当事人形成自己的发生法律效果的意思总有一定动因或动机的,但形成这种动因或动机并不是意思表示的内容,就不会影响意思表示的效力。

再来谈“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违背本意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现象。可见,“乘人之危”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他方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对对方提出苛刻的条件。如果是在广告人未发布广告时,拾得者在拾得遗失物后,主动与失主联系,并要求苛刻报酬,这才能认定为“乘人之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70条:“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由此,乘人之危是迎合乘危人而对自己严重不利。但在悬赏广告中,赏金通常是低于遗失物本身的价值的,用较小的赏金换回较大的利益,怎么会对自己不利呢?这显然是有利的。因此也不是乘人之危。

(二)认为拾得人没有付出代价,或者说付出的代价太小,根据民法中的等价有偿原则,不该获得高额的悬赏奖金。因此,应当认为悬赏广告无效。

悬赏广告的基础是拾得遗失物。我们知道拾得遗失物是事实行为,是基于事实之状态或经过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8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法律后果。拾得人在捡拾遗失物时没有想到,要等待悬赏广告大捞一比。这就有别于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的民事法律行为。

延伸阅读
  • 爱奇艺回应会员暂停后也全屏广告:继续播放就没有了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爱奇艺会员暂停后播放全屏广告真是忍不了,对此官方也进行回应。爱奇艺客服表示:爱奇艺会员特权仅减免部分视频前面的广告,在使用期间仍会遇到其他形式的广告可以点击关闭和跳过之类的按钮。“暂

  • 钟南山回应代言保健品广告

    央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记者汪宁)近日,消费者木木(化名)反映称,12月23日,他在某电商平台为家人选购膏药时,发现一些店铺的相关产品宣传图片中有钟南山、李兰娟等院士的照片,产品宣称可以治疗关节炎

  • 男子小区贴广告被物业在脸上涂鸦

    据秒讯视频最新报道,11月19日,安徽合肥一男子在小区贴广告被物业发现,随后被物业按倒在他脸上涂鸦,视频中可以看到男子的脸上被人画满了涂鸦,男子也只能无奈的笑了笑。拍摄者觉得虽然男子贴广告的行为不对,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