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析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63题其他

离婚找律师 2022-09-09 18:04

如何解析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63题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63题

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罪。乙明知丙有罪,但为徇私情,采取毁灭证据的手段使丙未受追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甲是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

B.因甲居于领导地位,故甲是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

C.因甲实施了两个实行行为,故应实行数罪并罚

D.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徇私枉法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但因只有一个行为,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答案】AD

【考点】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解析】选项A正确。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据此可知,甲是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其滥用职权指挥下属毁灭证据,使犯罪的丙未受追诉,属于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

选项B错误。甲、乙构成徇私枉法罪的共同犯罪,因而甲不属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

选项C错误。甲只有滥用职权指挥下属毁灭证据这一个实行行为,不存在数罪并罚问题。

选项D正确。乙利用职权毁灭证据的行为符合帮助毁灭证据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但由于侵害的法益只有一个,即司法的公正廉洁性,故乙的行为构成法条竞合,在三罪中徇私枉法罪的处罚最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解析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63题”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律聊网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加强一审判决权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请示报告作出批复,在这份《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最高人民

  • 投降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投降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 债权人参与网络司法拍卖要交纳保证金吗

    债权人参与网络司法拍卖要交纳保证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