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应休息多长时间劳动纠纷

东方律师网 2021-12-13 13:50

工伤鉴定后应休息多长时间

停工留薪期

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期限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2] (如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的,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在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待遇

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遭受事故伤害前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意见》);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

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福利各地规定不同,一些省市规定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一些省市规定由所在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津贴。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是否需要护理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建议,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自行找人护理。所在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标准的,从其标准;没有规定标准的,参照当地同类情形护工标准或者按照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一般情况停工留薪期的时间长短是按照劳动者受伤情况进行解决定的,但是一般不会超过十二个月,如果病情很严重的需要经过相关单位的鉴定才能够决定是否能超过十二个月,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律聊网相关律师。

延伸阅读
  • 工伤鉴定恶性疟疾标准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

  • 劳动工伤鉴定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一、劳动工伤鉴定书丢了可以补办吗如果认定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携带医院证明还有员工自己的身份证到相关部门调取认定书原件,然后复印一份,并让该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复印件上盖章。工伤认定书的内容,包括

  • 省级工伤鉴定公平吗,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省级工伤鉴定公平吗工伤鉴定机构是国家成立的,它是根据劳动者受伤程序来进行鉴定的,有固定的参照标准,因此省级工伤鉴定是公平的。二、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拿到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