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医疗过失包括哪方面交通事故
常见的医疗过失包括哪方面
从实践看,医疗活动中的过失主要表现如下:
1、医疗机构的过失表现。
(1)医院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
(2)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维护;
(3)缺乏基本医疗护理条件;
(4)对疑难病症未认真组织会诊,草率结论等。
2、医务人员的过失表现。
(1)误诊。
(2)不负责任,违反规程;
(3)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草率马虎;
(4)擅离职守,延误诊治或抢救;
(5)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无请示,也不请人帮助,一味蛮干;
(6)擅自做无指征有禁忌的手术和检查等。
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行为的违法性;
(二)主观上存在过错;
(三)有损害结果发生;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具体说来,人民法院在判断医疗事故责任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时,首先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根据现代侵权法中“违法推定过失”的原则,当存在上述情形时,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具有过失。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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