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驾车撞伤事故中被甩下车的女儿 保险公司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

赵律师 2022-01-16 15:54

父亲驾车撞伤事故中被甩下车的女儿

  保险公司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老慈认为,他所驾驶的车辆都投了保险,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小慈的损失。因此,女儿小慈将父亲老慈、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保险公司则认为,小慈是车内乘客,不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中的第三者,且投保人老慈与小慈是父女关系,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事故发生时的车上人员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中的第三者。本案中,保险事故发生前小慈为车上人员,但事故发生时,就是小慈被甩出车外后被本车碰撞导致受伤的一瞬间,小慈已处于车外,可以作为交强险、商业三责险中的第三者;保险合同虽约定了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未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该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小慈未系安全带,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赔偿小慈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损失,另对其他损失承担75%的赔偿责任。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王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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