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酿惨祸,人民调解巧化解交通事故

广州律师 2021-12-28 00:18

【案情简介】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2019年3月26日向某某兄妹及罗某某来到排浦司法所反映,称2019年3月20日晚上10点半自己的家人向某某、陆某某、罗某某在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行驶在白马井镇滨海大道与飞海路交汇处不慎与一辆土方车相撞,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现双方就关于死者的人身权发生纠纷。据当事人羊某某介绍:2019年3月20日晚上10点半自己驾驶一辆土方车往白马井方向行驶,在行驶到白马井镇滨海大道与飞海路交汇处与一辆逆行而来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上的三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我立马下车查看并拨打了110和120,几分钟后边防派出所的干警就到达了现场,并把我带离了事发现场,事后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不太清除,只知道当时查看时3人已经当场死亡。羊某某称我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是穷人家的小孩,前两年父亲刚得癌症花了一大笔钱,现在家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小孩,现在出现这种事情,也是我万分不想的,但是既然发生了,我也愿意承担,只希望求得死者家属的原谅,关于补偿方面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给予死者家属方面进行赔偿。死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双方就死者人身权的赔偿问题发生纠纷。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

1、关于对死者的家属赔偿多少金额的问题。

2、请求死者家属原谅肇事者的问题。

3、赔偿的款项是由肇事者公司出还是由肇事者本人出的问题。

【调解过程】

接到该案后,排浦司法所意识到如果处理不当,纯粹的交通意外死亡事件极有可能转化为群体性突发事件,排浦司法所高度重视此案,立即成立案件调处小组,联合派出所等部门一起开展调处工作。

2019年3月26日上午排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死者家属、肇事者及肇事者所在公司的负责人一起来到排浦司法所开展调解。

调委会工作人员首先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其次认真听取死者家属向某某兄妹二人及罗某某的哭诉,并立即成立调查组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家庭背景、案件细节、赔偿费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其次,对羊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端正心态。调解员肯定了事故发生时羊某某并没有逃逸,而是进行了妥善的处理,事后也积极求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但其行为确实给他人生命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应主动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过调查了解,死者向某某、罗某某、陆某某因逆行违反交通规则,才导致了此次车祸的发生,但考虑到死着罗某某家里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孩,且肇事者和死者皆属于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下的的合作方的员工,排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公司方面入手,希望公司能承担大部分责任,经过跟公司方面深入的交涉和沟通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促使当事人双方及公司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方同意承担大部分责任,肇事者根据自身能力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调解结果】

死者家属方认可事故由死者方直接导致,与公司及羊某某无任何关系。经各方积极协商决定,由甲方与丙方一同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共计壹佰捌拾陆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之后死者家属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及理由向公司及羊某某主张前述事故的其他任何费用,不再追究公司方和羊某某方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死者家属方有责任和义务请求相关司法机关对丙方减轻刑事责任。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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