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发生关系却被指控强奸怎么办?婚姻家庭

汕头律师 2023-08-20 18:14

强奸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强奸行为违反法律、违背道德,理应受到惩罚。在被指控涉嫌强奸的案件中,有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男方却被指控涉嫌强奸。遇到这种事时,应该怎么办呢?

一、双方是否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可以通过男女双方的聊天记录来判断二人之间是否有过亲密互动,或者之前是否有过亲密关系。

聊天软件中的互动信息一般可以作为证明两人有亲密关系的证据,比如两人有比较暧昧的聊天内容,或者有过约定要到哪里见面等。不仅是事发前的聊天记录,事发后的聊天记录更能反映两人关系,而且事发后的聊天记录中可能还会包含双方对发生性关系一事的态度。

二、被告人是否存在暴力胁迫行为,或者暴力行为与发生性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根据强奸罪的定义可知,强奸是对女性实施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其被迫发生性关系。因此,要想为被告人作强奸罪的无罪辩护,可以证明其未实施暴力、胁迫等手段;若二人之间存在暴力行为,则可以证明暴力行为并非是强迫发生性行为的手段。

对此,可以通过医学检查来确认受害者体表有无明显伤痕,衣物有无破损等方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分析具体语言、行为来证明暴力行为与发生性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三、女方是否明确拒绝发生性关系

“违背妇女意愿”很关键的因素就是女方明确拒绝发生性关系,或者说女方用自己的行为明确拒绝发生性关系,这是在女方没有丧失反抗能力与反抗意识的情况下区分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要素。

若女方并未明确拒绝发生关系,则不排除其系自愿的可能。

四、能否推定女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

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通过阅卷发现相关细节,继而提出能推定女方系自愿发生关系,如女方为何深夜与男方去酒店?为何没有呼救的声音、没有反抗的痕迹?如何证明女方不愿发生关系?

五、能否认定女方属于事后反悔,或为欺骗伴侣而谎称被强迫

正如前文中提到的案件,女方当时同意发生性行为,但事后因其他原因,或为保护自己的声誉而反悔,一口咬定自己并非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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