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婚姻家庭

哈尔滨律师 2022-12-30 23:56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在30日内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

2、诉讼离婚,一方起诉离婚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然后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先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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