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姐吴英狱中起诉离婚婚姻家庭
近日,曾备受社会关注的浙江“亿万富姐”吴英在狱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立案。
10月28日,九派新闻从吴英的代理律师、上海市汇业(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波处了解到,目前案件进展遇挫,东阳法院驳回了吴英免交300万诉讼费用的申请。
吕海波律师称,案件面临撤诉的可能,目前另外一名代理律师已前往浙江省女子监狱与吴英会面,询问吴英的意见。
“唯一可以确认的是,吴英肯定交不起这么多钱。”吕海波律师说。
从富豪到囚徒
吴英,原是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6年,时年25岁的吴英,因创造“一夜暴富”神话引起海内外关注。
她早年从技校中途辍学后在当地一家美容店当学徒,2005年,她还与丈夫一起在东阳市区经营理发休闲屋、美容美体中心等。
2006年秋天,时年26岁的吴英突然以亿万富姐的身份现身东阳。
她在东阳等地置下大宗固定资产,并高调向学校捐赠。
随后,吴英完成了其15家公司及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备案事项,此后注册成立浙江本色集团。
她的“本色集团”,行业涉及酒店、商贸、建材、婚庆、广告、物流、网络等。
外界一度传闻其资产高达三十八亿元,并由此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因此有了“亿万富姐”的称呼。
然而,2007年2月,吴英的命运陡转直下,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吴英上诉后,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此后,历经死缓、无期等改判波折,2018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吴英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目前,吴英仍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吴英案曾一度成为舆论焦点,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关于她的罪与非罪,杀与非杀,时至今日,仍不乏讨论的声音。
甚至在2012年,该案还引起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注。温家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称:“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已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并且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
狱中诉讼离婚
时隔多年,吴英在狱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再度成为舆论焦点。
起诉状称,被告周某某在没有和她离婚的情况下,跟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她与周某某离婚,同时对59794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平均分割。
据《华夏时报》报道,吴英与其丈夫周某某在2001年相识并恋爱,2002年6月登记结婚,二人未育有子女,周某某曾在本色公司担任副董事长一职。
吴英在民事起诉书中称,2007年2月她被抓后,2012年周某某曾到监狱与她提离婚的事。“家人会见我时,告诉我2011年周某某和别的女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2012年11月两人生了一个儿子刚好满月,我有些不敢相信,我和周某某还没有离婚,他竟然敢这样做。在会见时我问周某某有没有此事,他没有否认。”
据《华夏时报》此前报道,其丈夫周某某称,他在2012年、2021年两次主动起诉离婚,但最后均无奈以撤诉告终。
“她在里面多少年了,我在外面我也要生活。对不对?”周某某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说。
除此之外,吴英还诉请法院查明她与周某某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吴英在诉状中称,在2006年本色公司成立后,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而周某某担任副董事长。周某某曾负责本色公司的管理,比如代表公司向贫困大学生捐款50万元、负责旗下网吧采购经营等。
吴英列举了自己与周某某的两处共有产权房屋、以及本色公司的部分对外债务,并称二人共同债务为59794万元,要求法院对此进行均等分割。
吕海波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他已经代吴英向法院提交了吴英书写的调查令申请。吴英申请调查令的理由是,为厘清她与周某某之间的全部债务,需要调取本色公司详尽的财务会计资料,而这些资料早在2006年因其集资诈骗案被相关司法机关掌握。
无力承担298.9万诉讼费
然而吴英离婚案在立案阶段便遭受挫折。
吕海波律师告诉九派新闻,吴英面临着近298.9万元的诉讼费用问题。而在此前,吴英已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吕海波律师说,此前,已向法院申请吴英免交离婚案受理费,但10月28日,东阳法院驳回了申请。
“这意味着案件面临撤诉的可能,目前我们的另外一名代理律师已前往浙江省女子监狱与吴英会面,询问她的意见。”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东阳市法院据此规定,对应吴英提出的共同债务59794万元,要求吴英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298.9万元,否则将按撤诉处理。
吕海波律师告诉九派新闻,他目前已经提交“再次申请免交诉讼费申请”。
申请书中,其阐明理由为:吴英因集资诈骗案被判没收人个全部财产;吴英因失去人身自由至今已15年,且还在继续接受劳动改造,长期以来没有经济来源;吴英的第二项诉求的是双方分担近六亿元债务,不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吴英的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纠纷15年不能得到处理,使多人的社会关系处于不稳定当中。如果人们因为客观上交纳不了诉讼费而不能享有司法裁判,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不正义的。” 吕海波在申请书中表示。
武汉晨报记者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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