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恋爱中花销可以请求返还吗婚姻家庭
杭州律师
2022-02-15 03:49
在司法实践中,恋爱中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如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可不予返还。但是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对方财物的按彩礼处理,需要按相关规定返还。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另外,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对结婚前男方根据习俗给付女方财物的行为,既不禁止,也不提倡,对于可以认定为彩礼的财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处理。
因此,对于恋爱期间的花销,要分情况来处理。你可以先和对方商量手机返还问题,如果对方拒绝返还,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裁判。
0/500
发送
赞助链接
相似文章
- 女子掏20万婚介费相亲加好友后被删12-28
- 被闺蜜和丈夫背叛 女子一夜白头12-28
- 男子多次翻墙进养老院殴打老父亲12-28
- 独居女子离世遗产归公 民政局回应12-23
- 知名主播被妻子全家当提款机 提离婚后反被对簿公堂12-07
- 离异男拒付成年孩子百万留学费被诉10-28
- 男子闪婚闪离 索还百万彩礼10-21
- 民政局在中国农大设婚姻登记点10-18
- 妻子翻看亡夫手机发现其与女同学存婚外情,双方互相转账近百万10-13
- 丈夫务工后女子出轨结婚时的伴郎10-13
- “前妻”起诉要抚养费,经鉴定9岁儿子非他亲生!男子起诉索赔37万10-13
- 相亲半个月后闪婚,妻子行为异常且持续服药,男子起诉离婚;法院:系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撤销两人婚姻关系10-11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