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款,离婚要还吗?婚姻家庭
婚后的财产多数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婚内借款,离婚后要还吗?夫妻间打的借条,到底有没有用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张磊和王丽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磊和朋友做生意亏空,四处借钱无门,由于双方刚结婚不久,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王丽拿出了自己的婚前工资储蓄来帮助张磊,每次借款之时,张磊都会出具相应金额的借条,前后陆陆续续,张磊共向王丽借了20万元。
在婚姻之中,两人因为有爱不会计较还款的事宜,然而甜蜜的婚姻生活没有维持多久,2020年,两人感情破裂选择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张磊向王丽借的20万元,在2021年10月31日前归还。
到现在还款期限过去了,张磊一直未还清王丽的欠款,且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并屡屡耍赖,无奈之下,王丽将张磊告上法院。
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张磊坦言本来夫妻间的财产都是共有的,不存在所谓借不借。而且当时确实是因为工作上遇到困难。
王丽表示,自己的钱借给外人都必须还,借给丈夫没想还打了水漂。
那么夫妻婚内借款到底是否要还?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生活中付夫妻共同财产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之间的借款是否要返还,需要考虑几个因素,一、婚姻中所出借的资金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二、所借的款项是用于家庭生活还是个人事务?三、双方对于借款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而在此案之中,王丽所借资金为婚前个人储蓄,为个人财产,双方所写的借条,以及离婚协议书约定,明确了借款的事实,张磊所借的款项为解决公司的困难,而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由此可见,在婚姻之中,双方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一方是需要偿还债务。
最终张磊和王丽签订协议,张磊承诺分十期偿还借款,并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不过,另外要明确的一点是如果婚内所借的钱款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并非用于个人用途,即使写了借条,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点,出借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还款。
1、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订立在婚姻存续期间。 2、出借的款项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3、借款的目的是用于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 4、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所以夫妻之间如果发生借款,一定要及时签订借款协议,并保存转账记录、交付凭据,这样到必要的时候可以合理追回自己的款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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