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家属向乐乐茶发律师函互联网纠纷

光明网 2024-04-30 13:15
近日,新茶饮品牌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在联名活动中推出新品“烟腔乌龙”,因采用文学家鲁迅形象进行宣传引发争议。
据媒体29日报道,鲁迅家属已向乐乐茶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29日下午,乐乐茶发布声明,就“侵害鲁迅先生肖像权”一事对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致歉。

乐乐茶联名鲁迅引争议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乐乐茶联合译林出版社推出了“烟腔乌龙”联名奶茶。除了杯身印有鲁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烟腔乌龙”还配套推出印有鲁迅肖像的小册子、亚克力立牌、纸袋等,产品的宣传标语是“老烟腔,新青年”。
不过,“烟腔乌龙”的上线引发了不少争议,有网友指出“烟腔”一词是对鲁迅的不尊重。据媒体报道,沪语小说《弄堂》作者胡宝谈认为,“老烟枪”这个词在上海日常生活里有时具有一点贬义。乐乐茶用了鲁迅和他的形象,让人不免联想到“老烟枪”的意思,毕竟大家对他抽烟的印象太深了。“新青年”应该学习和继承鲁迅的精神,而不是乐乐茶所说的“烟腔”。
也有网友认为,致敬没问题,但以此作为营利手段不合适。

相关产品已下架

4月28日,乐乐茶官方公众号23日发布的联名推文已被删除。乐乐茶官方微博与译林出版社官方微博也已搜索不到此次联名的相关内容。乐乐茶相关负责人表示,乐乐茶已经对相关文宣和周边做了下架处理。
29日,乐乐茶官方小程序显示,目前“烟腔乌龙”仍能正常购买,但使用的杯子是乐乐茶普通款的杯子,而非印有鲁迅形象的杯子。

鲁迅家属已发律师函

据媒体29日报道,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已向乐乐茶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译林)发出律师函。
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要求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后立刻停止侵害鲁迅肖像权的行为;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日内,连续10日在相应国家级媒体及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乐乐茶发布致歉声明

乐乐茶29日在微博平台发布声明,就“侵害鲁迅先生肖像权”一事对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致歉。
声明称,乐乐茶在4月24日接到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函的第一时间就与律师取得联系表达歉意,并表示愿意做出补救措施,并于4月25日开始沟通撤销相关新品的文宣,通知全国门店撤掉相关包材和周边,截至4月26日下午已全面整改完毕。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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