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吃饭吃出虫子该如何维权环境保护
在外吃饭吃出虫子该如何维权
在外吃饭吃出老鼠屎
据市民李小姐反映,一天她和闺蜜在某商场里的粥馆吃饭,点了道蒸紫薯,快吃完时,李小姐突然看到装紫薯的盘子中,有一黑色颗粒物,“这不会是老鼠屎吧?”她赶忙叫来餐厅经理。
经理察看后承认,盘内颗粒物的确为老鼠屎,他说可以换一盘新的,可李小姐当时干呕了几声,拒绝再吃。二人消费共100余元,而经理只是抹掉了零头。随后,李小姐两人去看电影的过程中,去卫生间吐了好几次,闺蜜也出现了不适症状。
此时,李小姐与其闺蜜该如何维权呢?
退换
顾客消费时如遇到食物中有老鼠屎、蚊虫、头发等异物,属于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知:经营者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为其退货或者换货。
可本案中,李小姐与其闺蜜吃饭时吃出恶心东西,估计会恶心好几天,即使要求卖家换货,还吃得下么?所以此时,李小姐可选择的有效方式是要求商家退货,即免费,而不是仅仅抹掉个零头。
投诉
消费者在外就餐吃出异物时可选择向工商局、卫生局、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投诉,以便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检查和处罚。此时,消费者应提供的证据有:有异物的实物样品或者实物照片、就餐证明等。
双倍赔偿
李小姐与其闺蜜在商场就餐后,明显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就医后可向经营者主张损失性赔偿以及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金。
其中补偿性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造成残疾的,应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死亡的,还应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当然,主张上述赔偿,证据是关键。因此,受害人一定要保留就餐证明、医院诊断证明、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证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除了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外,作为最直接的受害人——消费者,是不是更应以主人翁的姿态去监督、曝光、举报那些无良商家,以共创一个安全卫生可靠的饮食大环境。
以上就是律聊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律聊网咨询。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
- 很多被拐孩子和亲生父母已无感情10-30
- 男子在同一小区找了5个“媳妇”10-30
- 一方不同意,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一些什么10-21
- 夫妻已经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10-21
- 一般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离婚申请10-21
- 齐藤慎二涉车上性侵女子被捕! 女星妻子为夫发声10-07
- 年轻人整顿婚礼:放个短片就干饭10-05
- 离婚三样东西归女方10-04
- 遗嘱咨询立遗嘱找什么律师10-04
- 老人留下7份遗嘱为何6份都无效09-22
- 法妞问答:妻子同意三个人一起活动怎么办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