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是什么合同纠纷
长沙律师
2022-03-02 22:53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占有动产,(二)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到履行期,(三)须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时。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因而上述三个条件,被称为留置权成立的积极条件。但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因而该条件被称为留置权成立的消极条件。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有以下几项:其一,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留置权是一种财产权,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其适用,其二,留置财产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其三,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留置权在产生的时候一般来说有三个积极条件,债权人应当占有动产债务人的债务也应当到了履行的期限呢,而且没有阻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况,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查法规相关律师。,
0/500
发送
赞助链接
相似文章
- 一博主质问演员屈楚萧是否真的家暴, 屈楚萧方公开判决书否认01-04
- 女子掏20万婚介费相亲加好友后被删12-28
- 被闺蜜和丈夫背叛 女子一夜白头12-28
- 男子多次翻墙进养老院殴打老父亲12-28
- 独居女子离世遗产归公 民政局回应12-23
- 知名主播被妻子全家当提款机 提离婚后反被对簿公堂12-07
- 离异男拒付成年孩子百万留学费被诉10-28
- 男子闪婚闪离 索还百万彩礼10-21
- 民政局在中国农大设婚姻登记点10-18
- 妻子翻看亡夫手机发现其与女同学存婚外情,双方互相转账近百万10-13
- 丈夫务工后女子出轨结婚时的伴郎10-13
- “前妻”起诉要抚养费,经鉴定9岁儿子非他亲生!男子起诉索赔37万10-13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