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法定赔偿原则合同纠纷

石家庄律师 2022-02-20 13:29

违约责任法定赔偿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这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里的损失仅指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是现存的损失,可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损失,一般也不会产生争议。关键是要掌握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债权人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收益,

(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合同法》第113条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9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没有规定损益相抵原则,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应承认此原则。具体地说,违约损害赔偿地目的是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并非使受害人反而因此而受益。由于同一违约行为既遭受损失,又获得利益,如不将利益予以扣除,就等于让受害人因违约行为而受益,这是违反违约损害赔偿的本意和目的的。因此,必须采取损益相抵原则。

(5)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责任范围。《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责任相抵原则。同时应明确,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责任相抵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不是指当事人的责任抵销,是在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

关于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大家遇到工程合同违约的情况时不要紧张,可以根据以上的建议寻找对策。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其他的在法律上面有困惑的问题,或者其他问题,欢迎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 手机丢了捡到者要价5000元 少一分钱就不还引热议:官方判罚网友怒赞

    据国内媒体报道称,近日贵州铜仁一女士捡到一部苹果手机,虽然失主愿意给1000元好处费索要,但依然被拒绝,这引起了轩然大波。报道中提到,蛋糕店员工陈某刚买的苹果手机不慎遗失,联系上捡到者邓某后表示愿意支

  • G7要求俄向乌克兰赔偿超4860亿美元

    综合塔斯社、“今日俄罗斯”(RT)、土耳其阿纳多卢通讯社等多家媒体报道,七国集团(G7)领导人14日发表联合公报,内容涉及俄乌冲突、红海水域航行自由等多个话题。G7领导人在联合公报中重申支持乌克兰,并

  • 咨询免费律师特大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在特大交通事故中,首先需要进行的是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四种情况。全责是指事故中一方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是指事故中一方负有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是指事故中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