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街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纠纷

沈阳律师 2022-02-06 11:45

甲方:编号:HTK20090401001

乙方:**智慧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受烟台市城管局的委托,全面代理烟台南大街部分路段的户外广告制作与发布事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烟台南大街户外广告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间: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合同标的:发布烟台南大街青年路西路北大型户外围挡广告

第三条位置地址:

具体位置:烟台南大街青年路西路北户外广告东号位。

第四条规格数量:

1、户外广告的规格:高6米、长21.7米

2、户外广告的数量:块

第五条设计制作:

1、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样稿。样稿为合同附件,见附件。

2、甲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乙方负责按样稿制作,制作方式为电脑喷绘,材料为喷绘布。

4、合同签订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将广告画面安装完毕,如遇雨、雪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顺延。

第六条广告价格:

1、设计、制作、发布费为:元/年

2、合同期间广告费总额:元(不含税)。

第七条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支票与乙方结算。

2、结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给乙方第一年全年广告费万元,此后,每年月日付下一年度广告费。

第八条维修服务

1、合同期间广告画面如有损毁,乙方负责免费修复。修复时间:画面一般损毁,5个工作日内完成;画面严重损毁,7个工作日内完成;画面和钢结构同时损毁,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期间,如遇雨、雪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顺延。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2、甲方提出更改广告内容,费用由甲方负担。

3、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毁,费用由双方共同负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第一条之规定,擅自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合同总额双倍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变更发布媒体和发布位置,应重新订立合同或增加补充条款;否则,本自动合同失效。

3、甲乙双方违反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擅自减少公路广告牌数量,应赔偿对方减少数量额双倍的经济损失。

延伸阅读
  • 买卖房屋合同要不要到公证处公证?

    买卖房屋合同本身不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这意味着,只要合同满足法律

  • 女子买酒店9年未过户已患癌离世

    直到患癌离世,赵女士也没等到这场“酒店诉讼”的最终结果……赵女士是四川乐山商人,9年前以4600万元购买昆明一家酒店,并约定4个多月内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时再付尾款。她按合同约定首付了2200万元,后又追

  • 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

    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法律拘束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