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纠纷

昆明律师 2021-12-26 09:09
某年某月某日张三有限公司的股东李四与非股东王五之间签订了 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李四将自己名下的张三公司所有股权出质给王五,并同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但张三公司并不知情,公司章程中亦并未对股权质押进行相关规定。

张三公司在发现李四的上述行为后向法院起诉以李四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为由主张该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是否能得到支持?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只要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股权质押即有效。但民法典所规定的可以出质的股权有一个限制条件:该股权可以转让。前述规定表明,出质的股权必须符合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而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有着严格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意味着,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能出质。

即便如此,也不代表李四与王五之间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就无效。公司法中“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规范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规定,仅以用来约束公司内部。质押合同的效力与是否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相关。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质押合同也就当然无效。

因此该股权质押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即便该合同是李四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形下签订的也不当然无效。

延伸阅读
  • 女校长涉嫌诈骗数千万后跳江身亡

    7月8日上午,四川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座无虚席,备受关注的29名原告诉被告童某荣、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案二审开庭,庭审一直持续到8日13时许结束,法庭宣布休庭

  • 买卖房屋合同要不要到公证处公证?

    买卖房屋合同本身不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这意味着,只要合同满足法律

  • 女子买酒店9年未过户已患癌离世

    直到患癌离世,赵女士也没等到这场“酒店诉讼”的最终结果……赵女士是四川乐山商人,9年前以4600万元购买昆明一家酒店,并约定4个多月内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时再付尾款。她按合同约定首付了2200万元,后又追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