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否能够看成是合同合同纠纷

周律师 2021-12-13 13:50
合同订立是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签订合同有不同的方式,要约是其中一种,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

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生效的,受要约人可以作出承诺,那么要约能够看成是合同吗?

要约能够看成是合同吗?

要约可以作为合同,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合同订立的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要约发生生效,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要约成立条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成立合同),要约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其拘束力只体现在不能反悔即不能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上,而不能直接产生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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