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索赔时的注意事项合同纠纷

周律师 2021-12-13 13:50

人寿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指《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五方面:

1、违反告知义务

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保险欺诈

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27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故意行为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保险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4、自杀行为

保险法第6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5、犯罪行为

保险法第66条明文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二、人寿保险索赔时的注意事项

(1)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2)索赔时效: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有权申请索赔,但有规定时效。

它是指: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时间,如果被保险人不申请索赔,则索赔权自行消失。

关于时效期,《保险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灭失。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投保时就要特别注意条款上关于索赔的事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

延伸阅读
  • 好友酒驾致车主身亡遭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了

    明知司机酒驾的情况下,车主还让其开车,结果发生事故,车主不幸身亡,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对亡人家属进行赔偿吗?据国内媒体报道,近日,江苏南通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的这起案件引发关注。报道称,某天夜间,吴某与冒

  • 新能源车主称买车容易养车难:续保时遭遇拒保

    微博话题“新能源车主称买车容易养车难”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一些新能源车主反映他们面临着车险保费上涨、续保遭拒等问题,称“买车容易养车难”。据业内人士介绍,车主反映的保费上涨和拒保问题主要有两个原因,

  • 用人单位可否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替代工伤保险?

    【案情简介】? ?杨某2016年3月入职东莞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金公司”),担任冲床工一职。2016年9月21日上班期间,杨某发生受伤事故,被送往东莞市新安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双手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
热门合同范本
赞助链接
相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