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法律顾问

温州律师 2022-07-13 12:59
「以案释法」发生口角引发相互殴打,谁来担责?被人打伤,自己要承担责任?
2020年12月,朱某与陈某因让路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相互殴打,产生肢体冲突,导致朱某受伤,就医治疗。事后,经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评定,评定为十级伤残;评定其误工期120日,护理期45日,营养期45日。为此,朱志定支付鉴定费1480元、交通费417元。
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朱某与陈某因让路问题发生口角,双方处理矛盾方式不当,言语行为不文明,使矛盾激化,进而引发相互殴打,导致朱某受伤,后历经诉讼,均在诉讼时效内,理应为各自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综观本案发生的起因、经过及损害后果等情节,酌定朱某、陈某的合理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50%的责任,由对方承担50%的责任。
据此,朱某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合理损失计17万余元,上述损失均由朱某自身承担50%,另50%由对方负担,即陈某应支付朱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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