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方能获得什么报酬法律顾问

哈尔滨律师 2022-02-18 11:16

救助人进行规定的救助作业,取得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效果的,船舶所有人依照规定应当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百分之三十。受理争议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为适当,可以判决或者裁决进一步增加特别补偿数额;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增加部分不得超过救助费用的百分之一百。

在任何情况下,规定的全部特别补偿,只有在超过救助方依照规定能够获得的救助报酬时,方可支付,支付金额为特别补偿超过救助报酬的差额部分。

由于救助方的过失未能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地剥夺救助方获得特别补偿的权利。

规定不影响船舶所有人对其他被救助方的追偿权。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