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付调解书确定款项的利息应怎样计算法律顾问

杭州律师 2022-02-01 08:51

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为了更好理解,以一个案例为例:

案例案情:

2008年1月,朋友钱某向我借了10万元钱,今年上半年多次催他还钱,其总是说暂时无力偿还,请求宽限。多次催促无果后,2009年6月我将钱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钱某应在2009年8月15日之前把钱归还给我。但是履行期限经过后,钱某仍未主动还钱。请问如果现在我向法院申请执行,可否一并要求对方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具体怎么计算?

律师解答:

钱某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倍向你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之后,对方仍未能依据调解书规定的义务履行,你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对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可依据2009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这样一来,总执行款的计算方法是:(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延伸阅读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的区别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不同之处表现在:(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

  • 报销工伤一定要交警调解书吗

    报销工伤一定要交警调解书吗要交。劳动部门在支付工伤赔偿时,会要求你提供交通事故的调解书。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 劳动仲裁调解书能上述吗

    劳动仲裁调解书能不能上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