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过程中工资结算前的必要步骤有哪些法律顾问

河北律师 2022-01-26 11:25

一、股东解散公司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方案制定并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其他:

1、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对于企业来说,员工的存在无疑是企业运行的一大助力,对于员工来说,企业的存在更是生活与学习进步的平台,所以说,企业不论在什么环境之下也应该对职工薪酬进行给付行为,律聊网小编为您精心收集以上内容,欢迎您咨询律聊网专业法律顾问,顾问团队将为您度身定制最精确全面的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 夫妻欠928万 3年后没还完可申请免除

    本文转自【央视网】;“本院认为,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破产。”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 谣传蔚来宣布破产 蔚来法务部:已报警、将追责

    蔚来法务部发布了“关于近日相关恶意谣言的声明”,其中提到:昨日,我们注意到网络上突然出现“蔚来宣布破产”的虚假信息,随后被大量恶意传播,涉嫌严重违法,对此我们已报警,并将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追究策划、制造

  • 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身份提出异议时要如何处理

    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身份提出异议时要如何处理但实践中有可能对破产管理人产生异议,这个时候允许重新选择。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的选择(一)《企业破产法》第26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