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为捡钱包,被法院判赔7000余元及手机 ,冤吗?法律顾问

深圳律师 2022-01-04 15:44

  资料图

  钱包丢一年多后找到捡拾人

 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包内物品

未妥善保管遗失物应担责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法院判捡拾人赔偿7000余元

  刘女士已完成其举证责任,而邢女士主张已将钱包丢弃,但邢女士却并非打开钱包后立即丢弃,而是将钱包带离现场,且未提供证明其确已将钱包丢弃,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故对刘女士该诉请予以支持。

  日前,法院判决邢女士返还刘女士7050元、2015年年末购买的华为荣耀6型号手机一部、IC卡一张。

  来源:法制日报、半岛晨报、海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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