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是哪些?法律顾问
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有的商业秘密甚至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那么,商业秘密的范围大致是哪些呢?
法律实务要点
一、 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什么?
实务中,由于签订保密协议或制定保密规章制度本身就是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因此,对于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主要考察的是信息的秘密性和价值性。
二、信息的秘密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信息不具有秘密性:
1. 该信息为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 该信息仅涉及产品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 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 该信息已经通过公开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 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6. 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代价而容易获得。
三、信息的价值性
1. 价值既包括现实的价值,也包括潜在的价值;
2. 无论是积极信息,还是消极信息,只要具有价值,就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3. 不仅权利人具有其使用价值,而且客观上确实具有实用价值。
四、 商业秘密的内容有哪些?
1. 经营信息
2. 技术信息
3. 财务信息
4. 人事信息
5. 第三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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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劳动纠纷 还是商业秘密侵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复函》第2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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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概述
一、商业秘密的内涵对于商业秘密的概念,每个国家组织都有各自的想法。美国的《布莱克法学词典》将商业秘密解释为:“包含了信息、模型、设计和配方,能够为企业或是个人带来带来经济效益。”或是“只有所有人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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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邀约能否成为商业秘密
一、合同邀约能否成为商业秘密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是”或者“不是”来回来,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具体判断。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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