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法务做到与众不同?法律顾问

李律师 2021-12-27 15:43

目前法学院的学习并没有包括职业选择和职场技能提升方法论课程,而法务人员进入职场后,由于种种原因,一般也不会有专门的老师引领,而同事们多忙于自己的工作也无法给与新人指导和帮助。笔者碰到很多年轻法务都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凭着一腔热情工作,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无法得到系统的指导,对于个人成长的途径很难客观的分析评价。笔者自己也走过这样一段跌跌撞撞、摸索前进的路程,所以在此从法务的日常工作角度出发分析一下法务个人成长的经验和路径,希望能给年轻法务一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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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贵在保持对工作的持续热情

一般而言公司法务的工作量都会比较大;同时法务的工作环境又比较杂,恐怕和公司各个部门都有工作联系;法务面临的问题并不会都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所以法务通常一上班就会陷入繁忙、琐碎的工作状态中,电话响个不停,催着合同审批的人一波一波上门。面对这种工作生存状态,除了要建立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外,从内心而言需要建立对工作的持续热情,从心理上保持对工作感受的良性循环。持续热情并不仅仅是一种内心状态,更是要化为行动标准,比如:公司法务要自建完整的工作时间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项目和每一个周期较长的交易都要详细记录每个时间节点发生的重要事项和内容;提交和收到的所有材料都要按照时间列明清单、扫描备份;一个案件或项目完成后要记录整理工作心得,将关键要点和法律焦点予以记录,通过文字梳理厘清逻辑关系,增强对法律焦点、法律适用的理解。很多时候法务对工作的持续专注度才是制胜克敌的法宝,有时候项目和案件会遇到瓶颈期或暂停期,也许公司其他人都可以暂时忘记这项工作,但是法务一定要持续关注进展,做好可能的应对方案,这样才能游刃有余。

法务要保持独立性、客观性,但是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法务和外部律师相比,所处的环境是完全不同的。作为法务而言对于所处公司的人际关系要明白清楚,但是发表法律意见的时候不要为这些关系羁绊,坚持从法律原则出发。但是在发表意见时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法律提示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说在点子上。对于踩红线的部分要严正提出否定意见,对于非原则性但是可能会产生损失的问题要进行提示,对于文字,如果表达意思够明确,则尽量不要做太多修改。公司法务在提出法律建议时不要单纯提出反对或者否定意见,更应该提出替代性的解决办法。替代解决办法的提出需要法务对法律规定和行政监管十分了解,利用交易架构、操作模式的变化把业务合法化。

法务意见出台前,法务人员一定要提前和业务人员充分沟通,对于背景情况做详细地了解,这一阶段要注意的是,了解背景情况不能完全仅听业务人员口述,一定要结合书面材料来判断,对于书面材料和口述不一致的地方建议让业务人员在审批流程中书面备注原因。对于业务中涉及商业习惯和交易习惯的部分,法务人员要善于向业务人员咨询,同时要对于这些习惯做法作出法律上的判断。除了背景外,更需要明确了解业务部门所想达成的目的,有些合同等材料是业务人员为了达到商业目的而起草后提交法务的,会存在书面语言和实际目的有差异、不完整甚至交易路径本身存在问题等情况,有些业务部门的人员由于自身层级较低或者信息不对称而给法务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在这个时候法务要找对人,问对事情,然后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建议,建议本身要有可操作性,而不是纸上谈兵的理性方案。

对于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把握不是与生俱来的,这是一种需要经过很多次练习,仔细琢磨体会而形成的经验和能力,能力增加无法一蹴而就,但是对于法务自身定位和工作原则一定要事先树立,也要有意识的反复训练自己在具体事务上原则性和灵活性分寸的把握。

法务的工作宜细,神经宜粗。

法务工作成果的质量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务人员的细致程度,而工作的细致程度体现在深入完整的处理任务本身和全面的记录工作台账和归档二方面。法务处理日常工作时一定要多问为什么,比如日常合同审核工作,绝不是单纯把合同看一遍就算完成了,除了要完成上文所说的背景情况核对工作和合同内容的审核外,还要对合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对所在公司的约束和执行要点进行提示。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往往会出现在一定时间内不反馈即导致权利放弃的默示条款,对于这些条款,如果从业务角度只能接受的,那法务就要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对照执行。又比如诉讼或仲裁案件中哪怕聘请了外部律师,公司法务也要对基础文件进行梳理,建议将重要法律行为根据时间节点整理成“关键事件时间表”,将繁杂的客观事实通过表格列示,并从中找出争议焦点和相关依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起诉、开庭、和解、判决、上诉、执行等关键诉讼行为也要列表明示,除了厘清时间脉络、查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更是可以帮助思路的整理。在处理周期很长的涉外法律事务时,每一次调解、每一次开庭、每一次和境外律师沟通的邮件都要进行列表整理,体现时间节点和主要内容。笔者就经历过一次境外集体诉讼的调解过程,历时二年半时间,一共举行调解会议8次,更换了3名调解主持人,调解方案变更了15版。笔者从一开始就做了完整的工作日志,日志为表格式样,把案件背景、各方诉求、每次调解各方提出的方案、各方的差距、阶段性的一致结果都做了详细记录。在内部汇报时笔者仅凭该表格就可以把事情进展讲的清清楚楚;在外部协商时,只要对照表格马上就可以比较对方有无作出实质性的让步。如果不做这些细致的整理工作,笔者早就被淹没在邮件和会议中,无法作出正确反应了。

笔者尤其要强调的是,法务一定要做好工作台账和归档工作。很多法务都认为记录工作台账和归档是无意义的事情而且还浪费时间。其实工作台账和归档是法务绩效考核的基础,是法务部门人力计算的依据,同时还是法务自证清白的工具。拿合同台账来说,一个法务的合同台账起码要有以下几项内容:经办部门交付时间、法务建议提交时间、合同双方、合同名称合同号、合同主要内容、标的额、合同期限、合同附件。

如果法务能坚持记录以上表格,那么单就法务建议反馈时间而言,有合同台账就足以说明,不会与业务部门发生扯皮。而归档工作就更重要了,笔者的建议是,法务要根据自己工作的情况,分门别类归集档案,案件、合同、项目、函件等都要分别建立归档序列。同时所有的材料都要扫描成电子版,在电脑中也设置同纸质一样的归档序列,以便查询;而纸质档案则可以交由公司档案部门一起保管。

当法务把细致的工作习惯变成个人风格后,条理性和逻辑性就会增强,达到工作上的良性循环。

但是无论法务把工作做得如何细致,在漫长的职业经历中总会碰到挫折和错误,所以法务的心理素质要坚韧,神经要粗一点。对于某些经办人员的不理解一定要一笑而过,对于自己在工作上的疏漏,一定先要想办法弥补,但是千万不要因为犯错而放弃对工作的执着。良好的心态是正常工作的基础,不要太纠结同事的评价,不要太在乎领导的评语,要皮厚心粗,多看多学多问尽快提升技能。

法务一定程度上要从高管的角度考虑问题,同时要熟悉产品、生产和市场,具备商业思维。

有的公司高管会和法务“相看二厌”,高管觉得法务跟不上自己的思维方式、无法理解自己的需求;法务则觉得高管要求自己完成的是法律上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笔者的经验是,除去一些个别情况,这种差异的形成也许是基于双方所处地位责任不同而造成的理解偏差。高管的信息与法务不一定会对等,对于具体事情考虑的角度也不同。法务条件反射的从合法性角度考虑问题,但是高管往往从公司整体局面考虑问题,双方的管理需求是不同的。比如笔者遇到过员工在车间吸烟,高管一定要开除该员工的争议。该公司的法务当时认为员工虽然违反了劳动规定,但是还没有严重到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所以不建议开除该员工,该法务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规避公司可能承担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高管最终还是做出了开除的决定,对于高管而言,车间里抽烟可能会引发火灾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所以吸烟这种情况一次也不允许发生,必须通过开除这种严厉的处罚形式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法务可以尝试理解高管不那么合法但是却符合管理需求的决定,不要单纯的反对。

另外法务工作的重点是解决所在公司的法律需求,而这些法律需求都来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不同行业的公司法务工作重心、风险重点都会因为行业不同而存在差异。法务要熟悉所在公司的商业环境、行业特点、主要产品和技术规范等事项,对于商业习惯做法也要心里有数才能更接地气的完善法律工作。特别在投资类的法律事务中,法务要能够把商业理念、盈利模式和交易架构通过法律文本固定体现和执行,法务本身不熟悉行业情况不理解商业逻辑显然是无法做到的。而要具有商业思维就需要法务做有心人,在工作日常中不断去主动了解、体会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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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学习能力才是大杀器

要成为杰出的法务,精通法律专业自然是无比重要的。然而我国的法律法规浩如烟海,没有人能够全部掌握,如何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准,个人建议如下:

首先,法务人员要在实务中反复训练自己的法律思维方式,并且要对民商法的法理有着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千万不要觉得法理是空洞玄妙的东西,在很多场合只有法理能够提供思路。因为法律在一定层面上是落后于经济社会问题的出现速度的,往往是在纠纷或问题出现到一定程度时,立法者才开始制定相应的法律,所以有些时候法务会发现有些问题找不到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适用,但是工作无法等到法律出台才解决,这时候法务就需要用法理来指导解决思路。比如对于公司要做的新类型业务,可能找不到对应性的规定,而法务又要对其合法性作出判断,这时就可以先将该新型业务归类到某一现有法律规范的业务大类中,发现现行法律的立法思路、打击对象和监管目的,从而判断公司的该新型业务是否合法,在未来是否可能会被追究。

其次对于公司法务而言最需要烂熟于心的恐怕是公司法和合同法,不但要对法条和司法解释具体内容相当熟悉,还要对照自己公司的章程等文件掌握公司治理的所有程序和要点,掌握合同签订、履行、争议的流程和要点。

最后,法律知识的储备要有一定的广度,看着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法律,也许却能重大影响你所在公司的权益。比如有一些食品行业的法务觉得反垄断法是高大上的“偏门”法律知识,和自己业务不会有交集,其实食品生产商之间如果大规模的签订固定价格、划分销售区域的协议,达到限制竞争对手的效果,则是很有可能会落入反垄断的处罚范围的,没有基本反垄断的法律知识,可能连风险在哪里都发现不了。再如破产法,有点法务会觉得离自己很遥远,但是很可能在应收账款催讨时就碰到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情况,破产法对程序的要求较高,没有基本知识储备,可能会错过申报期等关键时间节点。

“法务还要有一点IT技能,很多财务知识,尤其要善于协调沟通;公司法务和外部律师相比,综合能力更为重要;而综合能力中IT、财务和沟通能力最重要。”

IT已经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了,熟练使用这些电子流程是法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但是有些公司可能基于发展阶段或者行业特点没有使用OA等信息系统的法务是否就不需要具备IT技能了?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对于法务而言,在做法律检索、案例查询时也要用到IT技术,同时掌握高阶的EXCEL技能会有效帮助法务人员梳理证据。比如分期还款的逾期利息计算问题,如果无法通过计算完成,则在笔数时间特别多的案件中简直就是巨大的工作量。

当然财务知识就更重要了,法务的财务知识的标准不是说要会做会计分录或者记账,而是要能看懂会计报表,能从财报上发现有违常理的地方或者假账痕迹,另外要具有能把财务账册等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能力。在设计方案时除了考虑法律方面的内容外,还要能自然的考虑财务上的可行度。法务对税法要有研究,对于发票种类及其相应的犯罪构成要有清晰概念,因为对于企业刑事案件而言,因税务问题和发票问题触犯刑律的比例较大。

沟通能力是没有样本可言的,而且某种程度上和个人性格有关。所以笔者的建议是,法务一定要牢牢记住自己和他人沟通的目的是说服他人采纳自己的意见,任何意气之争都没有必要,说清楚风险所在,解决之道即可,态度和语气要有利于对方接受。同时法务要明白,法务和业务的角度往往并不一致,业务一般都希望尽快完成交易,不希望法务提出任何会影响交易进程的合同。法务要理解业务这种心态,在沟通时把握尺度,对于会被认定为严重违法或可带来行政处罚的问题,要提示业务人员可能会为此承担个人责任,但是更重要的还是找出解决之道。法务做沟通时,不要太拘泥自己的职级和地位,要善于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人员进行直接对接,因为有时候具体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理解和认知会存在差异,对于法务的意见有的部门负责人可能会比经办人更重视。

法务的个人成长秘籍其实就是要踏实细心地对待具体业务,归纳总结实战技巧,练就良好承受能力和心态,不断学习,自我提升,在合适的时机迎接挑战,实现自己的职业规划。

来源 /中国公司法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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