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发烧送医几天后不治身亡医院漏诊被判赔62万法律顾问

兰州律师 2021-12-26 00:15

2016年4月12日16时许,张先生19个月大的儿子乐乐因发烧咳嗽被送往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瓦房店三院),医生诊断乐乐患了支气管肺炎、支原体感染。乐乐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未见好转,期间乐乐父母多次提醒医生孩子是否患了脑炎,并要求转院治疗,但没有引起对方足够重视。

由于病情持续恶化,2016年4月17日,家人将乐乐转院至大连市儿童医院,经诊断乐乐为化脓性脑膜脑炎、脓毒血症,经过三天抢救,乐乐最终于2016年4月20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因急性化脓性中耳炎继发化脓性脑膜脑炎,急性呼吸窘迫呼吸综合症及脓毒血症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017年6月5日,华夏物鉴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瓦房店三院对化脓性中耳炎等疾病的漏诊漏治一定程度上延误了疾病的及时治疗,存在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的参与度以同等作用为宜。

患方质疑:瓦房店三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67万余元。

法院审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乐乐因发烧咳嗽被送往瓦房店三院,作为医院应当及时准确治疗,瓦房店三院对化脓性中耳炎等疾病的漏诊漏治一定程度上延误了疾病的及时治疗,存在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虽然鉴定意见医疗过错行为的参与度以同等作用为宜,但考虑治疗过程瓦房店三院的过错程度及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瓦房店三院应承担大部分责任,按65%左右赔偿为宜。

一审法院判决,瓦房店三院给付乐乐父母赔偿款62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后,瓦房店三院提起上诉,理由为“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为医院在乐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乐乐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疗过错程度的参与度以同等作用为宜。而一审法院在没有其他证据否定鉴定意见的情况下增大上诉人责任比例,判决上诉人承担主要责任欠缺事实依据。”二审法院认为,“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司法鉴定意见对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因果关系参与度的判定条件和标准与民事责任中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的判定条件和标准不同。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是从医学角度对医疗机构责任比例的认定,而人民法院对民事责任比例认定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医疗过错的表现、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等,依法作出综合评判。”

提示:本案中,通过对比瓦房店三院与大连市儿童医院对患者作出的不同诊断及最终对死亡原因的确定,可以得出瓦房店三院对案涉患者存在的漏诊行为过错明显,考虑患者年龄较小,在针对之前诊断住院用药仍出现反复高烧及患者家属提出是否存在其他病因的情况下,医院并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及采取其他相应的诊治行为,最终导致患者在转入大连市儿童医院时病情恶化已无法控制,并产生了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应履行及时注意义务。

来源:网络

延伸阅读
  • ICU拍短剧剧组道歉 患者家属再发声

    6月3日,读特新闻报道《剧组在ICU拍短剧,竟让患者家属“哭小声点”?》引发热议。相关话题冲上各平台榜一。5日上午,当事人余先生对读特新闻记者回应称,他已经与医院、青木影视见面沟通,各方已达成和解。余

  • 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遭特重度烧伤

    原标题: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遭特重度烧伤打水者被判承担一半责任北京时间6月6日讯:广西富川一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遭特重度烧伤,事后女童父母与打水者等相关责任人始终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女童父母将相关

  • 在医院ICU拍剧公司登记0人参保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条在医院内拍摄的短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患者家属称,有疑似剧组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哭声小点,不要影响他们拍段子。天眼查App显示,涉事影视公司河南青木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