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计税和综合计税有什么区别公司事务

大连律师网 2023-05-12 17:5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的月折算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税率表)确定,单独计算纳税。自1月1日起,居民个人全年取得的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分别征税和综合征税有以下区别:

1.不同的税率

年终奖单独纳税时使用的月税率表;综合计税时,采用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当然,年终奖用的月度税率表也是由综合所得税率表转化而来。毕竟不管怎么算,实际税负都是一样的,只是细节不同而已。

2、计税依据不同

年终奖单独计税时,需要以全年奖金总额除以12作为计税依据,确定税率;在综合计税的情况下,年终奖需要并入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确定税率。这样就要明白,不同的税基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具体来说,年终奖单独纳税的时候,肯定是要交税的;在综合计税的情况下,因为很多费用可以抵扣,所以实际上可能不需要缴税。

个税和综合税哪个税少?

法律分析:个人取得的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有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两种。单独计税,即不与日常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合并计税规则,奖金和薪金收入计入综合收入。从1月1日起取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只有在不延长政策的情况下,才能合并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对下列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营业收入;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应当按月或者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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