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能否免赔?公司事务

赵律师 2022-01-11 14:57

案例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非医保用药应否予以赔付。

 观点一

观点二

  另一种观点认为,医保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医疗保障,三者险则属于商业险,如果商业险剔除了非医保用药,属于不合理免除保险人的责任;且在商业三者险中,医疗费用是赔偿给受害人的,被保险人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受害人的用药,如果风险全部由被保险人承担,有失公平,也与责任保险的本质不符;同时,该条款作为保险格式条款,明显加重了被保险人的义务,减轻了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因此该条款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九条 保险合同约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医疗支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人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支出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要求对超出部分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医保用药免赔,即保险公司对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以外的医疗费不予赔付,实际上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免除,保险公司应当对被保险人进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在保险人已经履行了对该条款进行提示说明义务的前提下,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该条款约定有效。结合我国现阶段医疗保健费用急剧增长的背景来看,控制医疗保险费用过快增长也并非没有意义。但是,在适用该条款时应当注意,保险人只是对被保险人医疗支出中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部分有权拒付保险金,并非不用承担理赔责任。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将证明被保险人支出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保险人。如果保险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保标准的话,由保险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回到上述案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由于某保险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刘某发生医疗费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因此某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其提出的扣除非医保用药的抗辩意见不被采信,保险公司应向李某全额赔付医疗费10万元。

  文章来源于“广州仲裁委员会”(gzac_gziac)微信平台。

  法智小编小阎

延伸阅读
  • 女子与男友一家自驾游遇车祸截瘫,3个月后男友失联!

    近日,甘肃的白女士反映,称今年4月与男友张先生一家自驾游玩,途中发生意外,与一辆货车迎面相撞。经诊断,事故导致白女士截瘫、身体多处骨折。刚开始张先生一家表示会负责到底,张先生更是告诉她“等恢复好了就去

  • 3名初中生凌晨偷奔驰致严重车祸,已定损43万

    7月5日,陕西的党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介绍,自己的奔驰车在1日凌晨被3个中学生偷走,报警时被告知车辆发生事故,已被交警拖走,保险公司以未成年人驾驶为由拒绝理赔。党先生表示,爱车的车头损毁严重,目前

  • 同一车主两辆车相撞 保险到底赔不赔 法院判了

    有网友调侃道,保险公司只有两种情况不赔,分别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虽然是玩笑话,但折射出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理赔时的不信任。据一保险博主透露,北京西城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颇具争议的保险纠纷:车主赵某名下的两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