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支持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实际损失!工程建筑
最高法院支持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实际损失。 【基本案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人)与某装饰工程公司(承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单方取消施工内容和削减合同价款,致使合同履行陷入僵局,随后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并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发包人构成根本违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协议条款第三十六条约定:发包人违约,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2300万元)的15%,即345万元(2300万*15%=345万);同时约定了损失计算方法为按实际计算。现承包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二审法院仅认定了承包人的实际损失,但未支持其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主张。承包人认为:双方自由约定违约金最高为合同价款的15%符合行业惯例,法院应予以支持,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是当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实际损失条款,违约时二者是否可以同时适用。 【法院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该合同第二部分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约定了违约金:"甲方违约,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5%;乙方未按约定工期完工,每延误一日,违约金为已收工程款的0.5%,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5%。"第三款:"损失计算方法:按实际计算"。根据前述合同条款可以得出:合同中约定的损失计算与违约金约定属于并行的违约责任。 2.本案中发包人应依双方约定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同时还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主要理由在于:1)双方订立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最高限额和损失计算方法,二者在合同中是并列的两种违约责任;2、仅赔偿实际损失有失公平,也不能体现合同约定的既赔偿损失又支付违约金的本意。 【解析评述】 违约金条款和赔偿实际损失条款是合同中的常用条款,但是对于违约金和赔偿实际损失条款是否可以同时适用争议较大,争议本质在于违约金是否具有惩罚性。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了违约金适用条款,但是关于违约金的性质没有规定。部分观点认为:《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根据实际损失可以主张调增或调减违约金,因此违约金和实际损失不能同时主张。本案中,最高院认定违约金与赔偿实际损失是并行的责任关系,即守约方可同时要求赔偿损失和违约金,这对于遏制恶意违约,鼓励合同履约,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网络
-
建设工程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合作方一):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合作方二):公司名称:_
-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有哪些
市建管各站、办、中心,各区建委、建管站,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部、省、市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年薪50万女子择偶标准要求千万年薪引热议:门当户对不应该吗12-21
- 诉讼离婚可以请法院申请调查吗要多久吗12-12
- 离婚诉讼中要怎样申请法院调查取证12-12
- 离婚证据怎么取证12-12
- 离婚申请财产调查取证应如何做证据12-12
- 离婚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书12-12
- 离婚诉讼如何申请法院调查证据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双方吗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对方吗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男方被告吗12-12
- 离婚诉讼后法院会不会调查对方12-12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