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房子不是你的!房产更名和房子过户是一回事吗?房产纠纷
某企业的高管林某工作了差不多10年,终于赚够了买个小户型的房钱,因此结婚前在市中心新建的楼盘中看中了一个带精装的小套间,同时也给了4万元预付款,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管局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打算等自己办完婚礼和楼盘竣工后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后来林某为了表示自己对妻子的忠心,便与开发商协商将房屋买卖合同中自己的名字换成妻子的名字,但是真正去房管局过户却一直搁置。
可是很快林某与妻子就离婚了,林某与妻子因为这个房子的归属起了争执。林某任务自己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效力等同于过户,因此即使房屋买卖合同改成妻子的名字也没用。妻子则认为房屋买卖合同都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说明房子是自己的。
那么这个房子到底是谁的呢?房屋买卖合同上改了个名字是不是就跟过户一样有效力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清楚房产更名和房产过户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其法律效力也是不同的。房产更名是在没办理房产过户前,原购房人在房子未竣工验收前向开发商申请变更房屋买卖合同的名字,改变的是房屋名义上的拥有者。而房产过户则是购房者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在房管局等房屋权属登记处办理房产证,改变的是房产的实际所有权。因此,对房屋是谁这一问题起关键作用的是房产过户。因此,我国采用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在该案中,林某将房屋买卖合同的名字改为自己的妻子名字,是完成了房产更名这一行为,但是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产过户,因此林某妻子并没有真正拿到房子。相反了,林某若付清了房款,并在之前已经办理房屋的预告登记,因此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林某的名字,林某也可以在有效期内办理房屋过户,那么房子则属于林某的。
买房不是小事,房子更名更不等于房子过户,不要以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出现你的名字,那房子就是你的。我们要仔细分清楚房子更名和房子过户的区别,只有办理了房屋过户,房子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来源:遇事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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