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出租房消防安全规定是怎样的)房产纠纷
1.出租房消防安全规定是怎样的
出租房超过15人居住使用的,应安装报警器,并配置灭火器。
《规定》明确要求,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出租人负责,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
所有权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与管理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并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凡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内,严禁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里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堆放的物品或停放的车辆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出租房屋所在地物业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示火灾隐患,组织居民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对初起火灾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规定》明确指出,北京市同一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每间房间及公共部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的规格为2公斤以上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同时,鼓励其他出租房屋按照上述标准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配备灭火器。
2.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出租房消防安全的隐患近几年在国内造成了不少惨剧,出租房消防安全经常被我们忽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降临,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了解出租房消防安全。
【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什么】
出租房着火隐患如定时炸弹,尤其是兰东里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有的出租场所甚至根据没有最起码的消防安全条件,这些出租场所有我们能想到的所有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
许多的出租房常年的不修理维护,内部的安全设置可以说等于形同虚设,租客在使用电气设施时操作不当,再加上租客本身疏于检查和维修,比普通产权人自己住的房屋更加容易引发火灾,目前,出租房已成为火灾的重灾区。近两年居民住宅火灾中,由电气线路短路原因引起的火灾占六成。
某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住,租客租住期间房子着火,火灾导致租客和邻居损失惨重。事后邻居以“出租房存在安全问题”为由将房东告上法庭。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房东承担20%的过错责任。此案例中,失火是由租客烧饭引起,但房东在阳台上堆有大量纸盒等易燃物品,从而加速了火势蔓延,并烧毁了邻居的财产。房屋出租现象大量存在,出租房着火事件也时有发生。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依据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通常,出租房发生因电气设备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灾,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条款,可以要求租客赔偿损失。关键是看房东和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根据合同来判断赔偿责任人。
【出租房消防安全规定】
■房东
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不能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间、卫生间、阳台不得出租给人居住;
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人,1间居室不得出租给2户及以上住户居住;
居住出租房每户配备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居住出租房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
不得堵塞居住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租户
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除此之外,每一承租户还应该自行配备报警哨、手电筒、口罩。
在整治完成前,出租房暂时不能完全达标时,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
这4件物品有消防“四宝”之称,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问题】
1.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
2.出租房量大面广,整治难度大,产生畏难情绪
3.部门之间互相扯皮、推诿,怕担责任
4.乡镇(街道)的组织协调力度还不够
5.出租房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总结:对于房东和租客都要注意出租房消防安全,如果出现闪失双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出租房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如果我们注意了自己的行为,对于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有有所警惕,那么安全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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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居住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防火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
居住出租房屋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地上8层或者8层以上(用于出租的商品房除外)。当设置在砖木结构等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地上6层或者6层以上。
当设置在木结构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地上3层或者3层以上。 地上3层或者3层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屋,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4.房屋出租发生火灾房主应负什么责任
房屋出租发生火灾房主应负的责任,应按过错程度承担,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灾害性燃烧现象。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责任,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社会道德上,个体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作为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承租人也要安全使用房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为避免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在租房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责任,入住前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交接。
5.出租屋消防标准是怎样的
这个不是的,违反消防法规不允许出租的房屋出租的只是处罚罚款而已,拘留的话应该是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6.租房子要注意哪些消防安全
随着城市发展,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由于收入较低,通常选择较廉价的群租房租住,却对群租房的火灾隐患视而不见。
蜀黍教你识别群租房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配置防火灭火设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群租房为了使房间力求独立、生活设施齐备,房东往往在房内“大动干戈”,最易出现火灾隐患,群租房火灾隐患不容忽视!房子是租来的 但生活不是 不规范的群租房 不仅是将自己和别人置身于危险中 一旦不注意发生火灾 房东、租客都是在犯罪 关于群租房 房东、租客一定要注意 ??? 一是要认清场所,规范装修。
不要选择用三合板和其它可燃材料隔断的房屋或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以及与仓库、商铺等设置在同一楼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房屋。二是要举报投诉,消除火患。
一旦身边出现这种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物业或者居委会,如果限期解决不了,还可以通过拨打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解决。三是要培养习惯,提升能力。
租户要掌握一定的灭火逃生自救能力,树立消防危机意识,自己也要做到不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燃气、燃油等,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你居住的房子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是否存在消防隐患?是否需要整改?下图告诉你答案!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措施图解 夏季是各类火灾的高发期,蜀黍今天教大家几招火灾逃生自救的方法,希望大家一定要注意!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和逃生路线。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高楼着火则一定要沿着消防通道迅速往楼下跑!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草垛要远离房屋。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另外,一旦发生火情,请一定第一时间迅速摘下身上的金属物品!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蹿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另外,如果身处高楼,切不可盲目跳救生垫逃生。
7.在出租屋要防范哪些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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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规定,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接受出租方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环境。
2、注意用电防火安全,不乱拉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要做到人走电断。
3、安全使用民用燃气,不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每次使用后要切断气源,经常检查燃气软管是否漏气。
4、房间内不存放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堆放杂志,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5、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不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6、室内装修要尽量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盗窗要留出逃生口,有条件的租户宜配置手提灭火器。
7、平时要想好逃生路线,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8.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协议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乙方以承包、租赁或者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场地和住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 。
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 。
三、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主办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公寓楼(出租)、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除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占用、堵塞或紧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作为库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吸烟,严
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出租房屋内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等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始终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购置或维修。
8、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的费用。
9、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
五、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补救。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九、该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经济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格式和内容自己调整一下吧
希望能够帮到你了
9.租房发生火灾的法律问题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承租房屋线路老化引发火灾,殃及邻居房屋,承租户和房主被受损邻居一同诉至法院。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判决李某夫妇赔偿王某财产损失9万元;金美公司赔偿王某财产损失6万元;刘某对李某夫妇的赔偿份额承担连带责任。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租房说起。李某夫妇租赁房屋从事电器经营,并以朋友刘某的名义办理了工商手续。而同样从事电器经营的王某,租赁金美公司的房屋,与李某承租房屋毗邻。
2008年1月10日深夜,李某承租房屋突发火灾,不仅将店内电器全部烧毁,还使隔壁王某店内的电器全部烧毁,王某为此直接损失达15万元。后经当地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李某夫妇店内电气线路短路引起,对该火灾事故负直接责任,房主金美公司负有间接责任。王某为索要这笔赔偿款,以李某夫妇、刘某连同房屋产权单位金美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受损事实及损失数额清楚,证据充分。消防部门认定,起火点在李某夫妇承租的房屋内,由电气线路短路引起。李某夫妇虽对火灾原因认定书和事故责任书提出异议,但未提交相关证据推翻该结论,因此,法院对消防部门所作结论予以确认。
李某夫妇作为承租房屋经营者,系房屋实际使用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安全,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和该租赁房屋负有妥善管理、认真防范火灾的义务。但李某夫妇并无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了妥善保管义务,故其承租房屋发生火灾并蔓延造成原告王某财产损失,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承租该房屋期间,李某夫妇与金美公司系房屋租赁合同关系,金美公司作为房屋所有人,在出租房屋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应当承担管理和注意义务,但金美公司在将房屋出租后,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其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对出租房屋履行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因此,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刘某作为该电器经营部的负责人,其允许李某夫妇使用其营业执照进行经营,应对该经营部尽到必要的管理和注意义务,但其并无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合理的管理和注意义务,故对火灾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应对李某夫妇所承担的赔偿份额负连带责任。
案外音:
这则案例揭示了承租房屋的管理责任和风险负担。尽管笔者并不完全认同法院在赔偿数额上的分摊比例,但法院根据租赁房屋风险管理的特点,既在确认房屋产权人管理维修责任的同时,也认定了承租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的管理责任与风险。这对我们反思和防范房屋租赁的管理风险,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从以往案例来看,较多地注意到房主的维修养护义务,而较为忽视、淡化承租人的管理责任。这起诉讼的判决思路和责任比例的变化,可以看出人民法院越来越倾向于将特定的房屋管理责任归向于承租人。当然,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其不同于其他房屋质量问题的特点,并且与承租人(实际使用人)的使用方式密切相关,因此,人民法院倾向于由承租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10.出租房的消防安全 有哪些要注意
出租屋常见的消防安全问题
1、耐火等级低。出租房建造时间大多较长,“房龄”较高,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较多,发生火灾时燃烧蔓延速度快。
2、疏散条件差。大部分出租房可以用作人员疏散的通道只有一部室内楼梯,紧急情况时,楼梯往往被烟火封堵。
3、房屋功能混乱。有些出租房被用来经营小饭店、小浴室、小网吧等,更改房屋使用功能后,增加了火灾隐患程度。
4、安全隐患严重。一间房子既当卧室又当厨房,加之使用一些大功率电器,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5、消防设施缺乏。大多数出租房处于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城中村”,这些地区消防设施比较缺乏,往往发生初起火灾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出租屋消防安全事项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规定,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接受出租方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环境。
2、注意用电防火安全,不乱拉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要做到人走电断。
3、安全使用民用燃气,不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每次使用后要切断气源,经常检查燃气软管是否漏气。
4、房间内不存放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堆放杂志,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5、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不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6、室内装修要尽量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盗窗要留出逃生口,有条件的租户宜配置手提灭火器。
7、平时要想好逃生路线,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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