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拆迁安置
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的一种,从物权法理论上来说,它排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法理障碍。因为作为物权来说,物权人对作为土地的物享有一种排他性的支配性权利,物权人可以不经他人的同意而对存在于土地上的权利进行处分。但若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一项依承包合同而来的债权(往往同时具有债务的性质)的话。那么由于债权人享有的利益不像物权人那样直接、稳定,加上土地承包合同的双务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自然就需要发包人的同意。现在既然承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就应该承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转让其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转让的条件有: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
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是因为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与受让方要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因此发包方必须审查转让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否有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审查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合同的履行。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即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农户,二是受让方受让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得从事非农建设。
网小编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并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
券商、基金设境外经营机构新规:禁止从事与金融无关业务
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规则体系也在持续搭建。5月4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
-
生产经营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同一处吗
生产经营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同一处吗并不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
用人单位的组织架构调整不涉及劳动者重大事项的变更的,属经营自主行为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进行组织架构调整,但该调整系基于公司经营和管理所需,仅在架构层面对部门进行拆分与合并,而不涉及劳动者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等重大事项的变更的,系行使经营自主权的行为。案情简介: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继父留600万遗产 继女起诉获137万08-16
- 66岁老头与情人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起诉情人索赔55万08-15
- 女儿非要跟我发生关系怎么办08-12
- 和亲女儿做爱犯法吗?08-12
- 亲女儿成年且自愿的情况下每天和亲女儿做爱违法吗08-12
- 13岁和姐姐发生了关系,该怎么办?08-12
- 婚礼后同居近一年无夫妻之实,新郎起诉返还财产称新娘“不让碰”,女方被判返还18万元彩礼08-11
- 男子修行10年还俗 向女儿要赡养费08-10
- "婚内强奸案"将开庭 男方姐姐发声08-10
- 坐月子被逼发生关系 女子打死丈夫08-10
- 男子殴打妻子发生关系被告强奸08-10
- 男子转嫖娼对象138万原配追讨败诉08-09